首页/ 党员论坛 / 调查研究 / 正文

打造兴商、安商、利商、亲商的营商环境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12-22 11:05 作者:赵海燕、郝荣华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激发市场潜能,就一定能推动我国经济不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简政放权,营造“兴商”政务环境对企业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是主体,激发“内动力”,深化“放管服”,以数字中国建设为契机,加快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运用,打造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加安全可靠的政务生态系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撬动涵盖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方式方法,落实“互联网+监管”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完善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明晰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制度、治理方面深化创新、不断突破,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稳定公平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

公正透明,营造“安商”法治环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维度,健全的法治是营商环境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法平如水,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不允许任何特权企业、特权商人、特权公民,更容不得法外情形的存在。优化法治环境就必须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待遇,为企业创造公平、开放、包容的法治氛围,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民营与国有、内资与外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一视同仁的观念,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废除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消除隐性壁垒,使它们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降本增效,营造“利商”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好不好,每个企业心里都有一杆秤。优化营商环境就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是营商环境的参与者、维护者,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营商环境。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加快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支持去产能过程中分流人员自主创业,为他们从事经营或注册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便捷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提高创业成功率。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营造公平经商环境,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服务效能,营造“亲商”人文环境。城市人文环境的吸引力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可以通过城市间互相借鉴、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得到较好的改进,但城市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品质却难以复制,需要各城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久久为功。着力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塑造重商、亲商、暖商的政务文化,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巩固政商关系。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广“一事联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等方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彰显城市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为城市营商环境注入“引力强劲”的文化之魂。


责任编辑:李晓恒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