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强调“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解决基层治理实际问题中逐步探索形成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健全完善。
1.以自治激发动力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治理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社会治理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越有力、越有效,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固、越坚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基层民主实践,保障基层群众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高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城乡基层自治组织是发挥自治效能的关键力量,通过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确保政策符合人民需求;通过积极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乡村事务,增强居民归属感和认同感,着力推动基层治理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自治激发内生动能。党和政府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引领不断夯实基层自治根基,出台系列政策规范实现以自治为核心的“三治融合”治理,着力破解基层治理中“政府包办”等问题。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要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因地制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社区自治功能,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互助协同解决邻里矛盾、环境治理、家庭纠纷等难题,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全面发动群众,全员广泛参与,邻里互帮互助,各方协同共治,基层自治才能更具活力、更有生命力。
2.以法治强基固本
基层治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基层治理的基础性保障。“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法治既是经验的总结、规律的反映,亦是社会的共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将法治要求落实到基层治理各层次、各领域,发挥好法治对基层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通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完备、有效的法律制度供给,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国家法律在基层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形成良好社会秩序奠定规则基础,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社会矛盾隐患排查,依法化解矛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制度化通道,以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引导公民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铭刻于心,体现于日常行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践行乡规民约、社区公约,涵养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共同为和谐乡村、宜居社区建设献计出力。应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确保基层治理规范、公正和包容、灵活;通过法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以德治化风成俗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法治对道德具有保障作用,道德对法治起着支撑作用,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法律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更好为人们所遵行;德治的根本在于引导人民向上向善,是基层治理的伦理根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创新具有地方特点、地区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实现良法和美德的相互补充、法治和德治的效果集成。
在基层治理中,政府通过道德教育和文化引导,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构建有利于自治和法治实现的社会道德环境。社会主体以道德准则协同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应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通过身边榜样示范、生活礼俗教化等,引导群众明是非、知荣辱,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培育积极健康的道德风尚,构建有利于自治和法治的道德环境,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更好地发挥德治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以舆论引导等机制发挥道德规则的独特作用,以模范带头、典型引领等将道德规范转化为具体行动指南,使群众于日用而不觉中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文化活动,增强对各类社会规范的认同与遵循,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夯基垒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进社区,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作用,健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机制,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
4.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基层治理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应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和创造力,实现基层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厚植法治土壤,让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持续提升法治对道德建设和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的保障与促进作用。彰显德治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和法治观念,为基层治理提供深厚滋养。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的良性互动与有机融合,充分释放基层社会活力。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孵化培育群众自助组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多元路径,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基层组织效率和动员能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是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生动实践,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基层治理有效路径。
总之,基层治理是一项“致广大而尽精微”的系统工程,要通过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数治赋能,激活动能、规范治理,强化共识、凝聚力量,达致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治理规则的有机结合,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社会基础,提供安全保障。
(作者:戴小明,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