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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落脚点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22 15:25 作者:季冬晓

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

当前“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呈现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交织叠加的特征,而风腐同查同治不但是破除作风痼疾的治本之策,更是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提升党的公信力的破局利剑,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以“同查”治标严惩风腐交织问题

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是当前反腐败工作问题的复杂表现之一,二者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必须一体查处、双向突破。而“查”是“治”的前提和基础。这要求我们对于风腐领域问题有着清醒认知,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反腐永远在路上。

第一,要循线深挖斩断风腐链条。坚持以“同查”惩治风腐交织问题,要求我们从“风”“腐”两个角度看待问题。一方面,遇到作风问题就要深挖探究背后的腐败案件,做到“由风查腐”。党员干部的腐败往往从一包烟、一张卡、一桌饭开始,逐渐在吃吃喝喝、迎来送往、请托办事中滋生演化。我们要紧盯这类官商不正当交往的作风问题,深挖背后所隐藏的违纪问题、腐败案件,坚决斩断由风变腐的转变链条,在营造党员干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同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要做到“由腐查风”。发现腐败问题不能就事论事,需要构建由腐纠风工作链。那些表面孤立的个案背后往往是作风问题长期累积所导致的集中爆发。既查清审查调查对象本人“四风”问题,同时也要查清其他公职人员的“四风”问题,并对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一系列违纪问题和不良作风进行通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已经发现的腐败案件中的相关人员、部门进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异常情况进行重点关注核查。对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进行处罚教育,阻断新的腐败问题的产生。

第二,建立健全风腐同查机制。构建线索数据互通大平台,打破纪委监委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在公款审批、工程项目等领域进行交叉对比,严查“吃喝背后的利益输送”等问题。确保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中一系列相关人员的名单实现纪委监委和政府部门的双向传输、平台共享。创新查办工作模式,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同。建立起包括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公安部门、金融部门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专案组”。对相关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进行同步立案审查,打破以往单一部门、单一案件的孤立查处问题的格局,通过联动审查机制对宴请赠礼等作风问题和投标招标等腐败问题进行连串打击。

以“同治”治本铲除风腐滋生土壤

在风腐同查同治的问题中,“治”是“查”的深化与归宿。除了在“查”上动真格,更要在“治”上见真章。我们要坚韧不拔地推进监督工作和风腐查治成果长效巩固机制建设,以“同治”治风腐问题之本,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第一,要坚持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监督是“同治”的前提与支撑,推进风腐“同治”工作要求我们坚持监督先行,发现权力运行中的问题。一方面,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从“单兵作战”到“立体化战争”。腐败问题近来呈现裙带特征,作风问题也以亲友聚会的幌子渗透蔓延。拓展监督广度,就是要打破只管党员干部的错误模式,将监督防线延伸到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对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以及亲属所在的企业的违规经商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预警,对关联领域的政商交往、资金审批、工程招标等存在重大利益牵涉的领域进行地毯式排查,让“影子公司”“期权腐败”“裙带腐败”等新型腐败无处遁形,防止风腐问题从家庭人员突破防线。此外,还要对亲属进行常态化的廉洁教育。定期进行廉政家访,通过面对面谈心、签订廉洁承诺书等方式将廉政监督从工作推进到生活。另一方面,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从“外用药”到“靶向药”。要对关键领域进行深层次全链条的调查回溯,通过对招标文件、资金流水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管调查,将相关的风腐交织问题进行顺藤摸瓜式的查处。同时,要利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公务消费和商务合作等数据进行大批量、跨系统的对比,精准识别打击隐蔽性问题,自动预警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的高消费或不明收入等异常行为。

第二,要建立完善的“震慑警示—思想教育—文化浸润”治腐工作链条,通过深刻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不敢腐”转向“不想腐”。要建立健全“震慑”长效机制,建立起风腐问题的案例库,收录各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要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的风腐案件,并同步对背后存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追溯,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连锁反应。同时,要针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专题培训,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采取违纪违法干部现身说法的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同步开展针对党员干部亲属的警示教育,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阻断家庭腐败的滋生源头。除了各种廉政教育,我们也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基因中汲取力量。利用好本地历史文化中的廉政元素和红色资源打造廉政思想教育基地,开发针对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的“廉政”研学。结合戏曲、话剧等经典艺术形式和短视频、微博等现代媒介形成廉政教育“一条龙”式教育体制,使党员干部充分接触、深刻领悟廉政精神。

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查”“治”贯通

“查”与“治”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的一个体系。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最终要落脚在构建完善的体制机制,推进风腐问题“查”“治”贯通。

第一,要构建好“查”“治”贯通的闭环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有关“四风”问题的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加强反腐败的纪法衔接工作,贯彻落实反腐败斗争的执纪执法机制,在此基础上,重视完善国际有关反腐败斗争的相关法律,打击腐败分子海外逃窜行为。二是必须建立健全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和纪委、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作用,构筑反腐败斗争的责任壁垒。最后,贯彻纪委、组织、审计等各部门在风腐查治过程中的分工与协作,强化风腐同查同治的落实机制。推动风腐同查同治中线索互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环节,形成查治合力。完善风腐问题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到警示教育、惩处整改、制度补缺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做到对于作风问题、法律及制度、责任问题的一揽子回溯。

第二,要完善评估机制。要从查治效率、治理结果、群众评价三个方面出发,精准量化评估考核系统。通过统计地区内风腐案件的查处率以及线索案件的成功率来量化该地区的查腐效能;以制度修正的完成率和同类问题复发率为主要依据来评价该地区的治腐效能;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四风”问题举报的下降率为准绳来衡量该地区群众对风腐同查同治工作的满意度。

第三,建立长效巩固机制。一是要将评估体系所得出的结论形成评估—整改—再评估的闭环系统,对于整改效果出色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嘉奖,并大力推广其实践经验。同时对于不达标的单位启动多次评估、监督整改的机制,倒逼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查治工作。二是推行“查后回访”制度,对风腐案件所发生的单位开展一段时间内的回访调查。对相关部门以及同类问题进行复查,对连续回访出问题、巩固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三是要结合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出风腐问题动态预警机制。依托查治案件的相关数据,结合部门的风险等级对于重大改革方案、政策实行期以及相关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期所可能产生的风腐问题进行实时监控预警。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教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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