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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反对干部特殊化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1-09-13 14:35

  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初兴,很多党的优良传统在“文革”中遭到严重破坏。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脱离群众、搞特殊化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影响了党的形象。

  1979年7月,华润公司工矿部的干部给邓小平写信反映,福建、广东一些领导以落实侨务政策为名,行受贿之实,明目张胆地伸手向华侨索取大量物资,还美其名曰“赠送”“捐献”。对此,邓小平深恶痛绝。他批示:“这个问题值得十分重视。对已发生的事件,建议中检委进行调查,对性质严重的,需要严肃处理,以儆其他。但最重要的是,在最短期内,制定出几条必须遵守的章程和纪律。”并提出:“由中检委为首,约集有关部门和粤闽两省同志,开一小会,拟出几条,报中央批准后,立即施行。”

  当年下半年,中央纪委牵头组织、各有关方面参加,起草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邓小平亲自多次审阅过程稿,政治局会议也多次讨论。11月2日,邓小平在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为《规定》作动员报告,严厉批评了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现象,要求高级干部带头严格执行《规定》,恢复和发扬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为消除干部疑虑,邓小平还特意进行了说明:制定《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恢复“文革”前的一些好传统,反对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特殊化;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把社会风气带坏,危害极大;中央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做起,不仅自己要自觉遵守这个规定,而且要做好自己的亲属和子女的工作,做好有关人员的工作;规定一经中央和国务院下达,就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通也要执行,不通也要执行。

  1979年11月13日,《规定》和邓小平的报告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一起正式下发到全国县团级,并通过各种形式传达。海内外各界反响强烈,从《规定》中看到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强决心,对改革开放充满信心。

  《规定》内容共10项,对高级干部的住房、用车、食品供应、外出休养、文化娱乐、遗属生活安排等方面作出详细严格的规定。此后30多年里,《规定》一直实行,对于抓好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反对高级干部特殊化仍然发挥重要作用。

  邓小平高瞻远瞩,及时发现问题,突破重重阻力,坚决反对干部特殊化,带头执行,在正风肃纪中作出表率,体现出一名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本色。

  (摘编自《人民日报》 张文良/文)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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