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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创建“工会轻骑队”

严惩苏区贪污腐化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12-09 14:51

1933年春的一天下午,刘少奇途经瑞金城郊胡岭背村边时,看到一个60多岁的老大娘,一边声嘶力竭地哭喊着,一边用头狠狠地撞树,她身后一个30多岁的壮年男子死死地拽着她的上衣。刘少奇快步走了过去,拉住老大娘亲切地问:“老人家,你有什么困难,告诉我好吗?”老人呜咽着向刘少奇陈述了自己的苦恼。

这位老人姓陈,与儿媳杨氏开了家饭庄,收入倒也能够养活一家人。有一天,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带着几个人到饭庄吃饭,竟然强迫老人的儿媳杨氏陪他喝酒。从不喝酒的杨氏无奈之下,陪他喝了一口。此后,“大胡子”每晚都来饭庄喝酒,杨氏不敢待在家里,就回到娘家躲避,“大胡子”仍天天来喝酒,还不付钱,弄得大娘的饭庄无法经营下去。刘少奇听后十分愤怒,说:“大娘,你放心,这种坏人我们一定严惩!”

刘少奇回到瑞金,立即派出调查组,很快查清,“大胡子”是中央造币厂的会计,名叫肖伦海。调查组还发现,肖伦海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采用欺上瞒下、自造票据、做假账等手法贪污公款千余元。根据刘少奇的指示,中华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判处肖伦海有期徒刑8年。中央造币厂向陈大娘支付了肖伦海拖欠的全部吃喝款。陈大娘高兴地说:“共产党好,共产党替我们老百姓办事,共产党一定能得天下!”

这一案件对刘少奇的触动很大。他主持召开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机关干部大会,严肃地告诫说:“同志们,我们面临着敌人的严密封锁。要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我们苏区不办工厂不行。办工厂,贪污腐败不除,工厂企业就会被这些人吞食掉,苏维埃的旗帜,也有可能被这些人给抹上黑或推倒。我们要坚决铲除贪污浪费,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刘少奇组织力量,对中央苏区各企业贪腐问题进行调查,竟然没有发现多少问题。是真的没有问题,还是发现不了问题?刘少奇苦苦地思考着,他从工会中精心挑选一些思想品质过硬、办事公道、头脑反应快的工人,组成一个清查小组,他称之为“工会轻骑队”。刘少奇亲自带领这支“工会轻骑队”,深入中央印刷厂、军委印刷所等企业,广泛发动群众,共同查找问题。“工会轻骑队”在群众支持下,查出了许多严重问题,这些企业的一些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贪污现象十分严重,杨其兹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

杨其兹是中央印刷厂会计科长,经常与军委印刷所会计科长路克勤去一家饭馆大吃大喝,并让饭馆老板专门为他们开一个小餐厅。为掩人耳目,小餐厅正厅里摆着一些桌、凳、碗筷、酒壶一类的东西,显得非常普通。在小餐厅一侧开一间小卧室,专门供他们休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报,发表了《公布中央印刷厂、造币厂与军委印刷所之检举》一文,报道说:“中央印刷厂杨其兹的账目开始查了很久查不出,因为他的贪污手段很隐蔽。后来我们发挥了工会轻骑队的作用并让全体工友都来参加,采取边查边议边核对的方法,便很快发现杨其兹的收支账的数目不对。他采用多开工人工资的手法进行贪污,扣回工人借款不入账窃为己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根据他们的贪腐罪行,对他们进行公审,判处杨其兹有期徒刑1年,路克勤有期徒刑半年。

在刘少奇领导下,“工会轻骑队”共查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直属工厂及省、县企业贪污浪费案20多起,有效遏制了中央苏区企业的贪污腐化之风。为了打击贪腐,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发布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惩治贪腐的法令:贪污公款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在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者,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监禁。贪污公款在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二年以下的监禁。贪污公款在一百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凡犯以上各条者,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贪没之公款。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务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以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一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监禁。

(摘编自《党史博览》2024年第11期 汤家玉/文)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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