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任弼时在转战陕北途中。
任弼时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其党建思想是对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中党的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
维护党中央权威
20世纪40年代初期,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各革命根据地出现了各自为战,党政军民关系协调不够,党内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严重等严峻问题。任弼时在《关于党的一元化领导问题》中提出,必须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形成党中央权威和革命领袖的核心地位,以统一全党思想和革命意志、革命行动。
阐明了党的领导的核心要义。任弼时指出,党是无产阶级之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党,尤其是党的领导机关,是由无产阶级里面最先进和富有革命斗争经验的,并且以先进的马列主义理论所武装起来的最优秀的分子所组成的。因此,它有责任并具有一切可能来领导阶级的和其他一切革命的组织。此外,任弼时强调“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党的各个部分要服从党委,全党服从中央”的重要原则,指出“无论何时都不允许动摇”。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确保党的统一和纪律,确保党能够有效发挥领导作用。
阐明了党内民主的深刻内涵。任弼时批判了边区出现的“选举偶像化”“选举神圣化”“选举第一”“不断选举”等现象,指出“边区的民主主义不仅限于选举,尤其重要的,在于选出的政府真正能为人民大众办事情,谋利益。在他们眼里,只看到了一个选举,而不知选举只是民主的形式之一,只是民主的一个方面,单单只有选举一项,并不能成为真正的民主主义的”。任弼时认为,对于边区而言,民主政治的中心问题是如何组织人民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只有在进行与领导这些建设事业中,才能考察政府是否真正和人民打成一片,才能有力量反对官僚主义分子,才能识别出暗藏的破坏分子,使政权的民主内容丰富起来。也只有在这些建设事业中,才能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对于改正边区民主政治中的某些缺点的积极性,那时,选举的民主意义才更丰富,民主政治才能更进一步。”任弼时认为,真正的民主不仅在于选举的过程,更在于通过经济和文化建设,使人民的生活得到实质改善,使党与人民紧密结合,形成一种真正的民主氛围和政治生态。这种观点强调了民主的实践性和全面性,避免了形式主义的陷阱,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了强化党的一元化领导,任弼时认为必须依赖有效的党的制度构建。他指出,需要“把有威信的人选到党的机关中去,要想办法使政府、军队、群众团体的领导人参加党委,要使有威信的,懂得党务、军事、政治各方面工作的,有理论修养和能力强的人在党委负责”。通过这一举措,党的领导可以更加有力地贯彻到各个层级和领域,确保党在复杂的革命和建设环境中保持统一的思想和行动。
增强党性修养
延安时期,面对党员干部党性不强或者没有党性的情况,中共中央提出了在整风运动中增强党性修养的要求。任弼时指出,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阶级最高度的阶级觉悟和阶级意识。
任弼时对于增强党性锻炼与修养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是要自觉主动地以高度的忠诚和热情为党的最高利益即无产阶级的利益展开服务。为达到这一目的,党员必须培养自身的无产阶级的高度的阶级觉悟性和阶级意识。“因为缺乏阶级觉悟、阶级意识的人,决不会表现出真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同时,他的所谓忠实性和坚定性也会成为相对的东西。如果党员不能培养出自己对党的利益的忠实性和坚定性,那他的所谓阶级觉悟、阶级意识,也一样会变为泡影的。”二是要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以及党的政策和策略,“必须充分地掌握住和革命实践密切联系着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要在领悟马列主义理论方面修养自己,培植自己,坚定自己”,同时“灵活地、切乎实际地去运用马列主义”。三是要“以马列主义的原则指导自己的实际活动”,必须同党内外的不良倾向进行斗争,把党的利益放得高于一切。四是要遵守党的统一的纪律。五是要与群众建立真正的密切的联系。
1942年,任弼时作了《为什么要作出增强党性的决定》的文章,再次强调了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必要性。他指出,加强党性修养是因为:我们党是全国政治生活中重要的决定因素;我们党是处在统一战线环境中,已由小党成为大党;我们党的历史教训;统一战线中某些严重的事件。他重申必须通过加强党性使得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进而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我们的党,最终使我们的党成为坚固的整体,能够担负起当前的任务。
加强组织建设
任弼时十分关注党的组织建设。在干部选拔与任用方面,他指出“一是要用巡视的办法来创造与培养干部。二是经常地定期地召开活动分子会,团结他们在区委的周围,经常给以特别的教育与训练,从工作中来培养他们。三是办短期的训练班,来大批培养与创造新的干部特别是工人干部”。此外,在选拔党的干部时,必须排除“一切以自己荣华富贵个人享受高于民族利益的贪生怕死之徒”,这一观点体现了任弼时选拔干部的严格标准和要求,强调党员干部必须以民族利益为重,服务于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地投身于革命事业之中。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任弼时十分重视党支部的作用发挥,他指出“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是党与群众的连环,党的一切决议,必须经过支部执行”,必须建立党支部的个人负责制和分工制,必须健全支部领导班子,增强支部干事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建立支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以巩固党的领导。对于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任弼时强调要以整党的办法加以改造。他说:“党内存在着许多严重不纯的情况,因此整党成为巩固党的十分必要的步骤。如果不能整掉党内作风上的强迫命令,思想上一切脱离党的路线与政策的想法和自私自利的倾向,以及不能把党的成分弄得更加纯洁一些,而任上述情形继续发展下去,则我们的党就会有完全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一切认为‘整党是多余的’一类说法,那完全是错误的。”任弼时强调,在整党的过程中,要“发扬民主,正确利用批评自我批评的武器来达到原则上的分清是非,达到纠正党内存在的不纯和改善领导作风的目的”。
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任弼时指出必须重视党员质量,“质量强健的党虽然党员数量不多,它必定比人数多过数倍而不活动的组织要强万倍”。1948年5月,任弼时针对晋绥土改整党工作指出,在进行整党时必须强调区分党员队伍群体,党员可大体分作三类:“其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很好的,他们对敌斗争坚决,工作积极努力,真正是群众中先进的积极的分子,其中也有一些作风上不很好的,这是一类。另有较前者为少的一小部分党员是很坏的,他们中有些是成分很坏,钻进党来为着保护自己及其亲友地富家庭利益的;有些则不仅作风很坏,而且借势图私,欺压群众,无恶不作,为群众所痛恨。这些人如不能彻底改变,是须要从党内清洗出去的。”这一思想突出了对党员队伍的分类管理和有针对性进行整顿工作的重要性,为加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