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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论画评

法治解“薪酸”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22 15:02 作者:图/辛刚 文/亦荣


       1月15日,西安中院在涉民生系列执行案件发放案款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转账与现金发放形式共发放案款8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5720人。

近几年,每年都有不良企业主拖欠农民工薪酬的报道。为何屡屡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不外乎这么几类:农民工未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合同不规范,缺乏法律意识;农民工组织化程度低,维权能力弱;项目层层转包,责任不清;管理体制不健全,对农民工管理重收费、轻服务,对欠薪责任人缺少惩戒、管控的必要措施等。但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彻底的执行,违法不究成惯例,年年拖欠也就成了困局。

其实,治理拖欠农民工薪酬并非“疑难杂症”。只要严肃认真执法,就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找到解决之道;只要真心诚意地站在农民工角度想问题,把拖欠农民工薪酬问题放在第一位去认真对待,严格要求企业主们把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当成大事按时兑现,问题就不难解决。这一次,西安中院在执行中,就是在高效执结案件的同时,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保证了广大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了工资,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积极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西安中院的做法值得点赞。

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司法机关出手,对拖欠行为依法处理,就是有力有效地用法律法规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加一道“紧箍咒”,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者的违法成本。只有这样,只有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才能维护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转,避免“年年岁末帮农民工讨薪”。

鉴于此,西安中院帮农民工讨薪的做法具有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本意义。期望有更多地方以法治力量破解农民工“薪酸”困局,并形成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化的常态化,让他们在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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