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员论坛 / 纪检监察 / 正文

镇安一男子因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行拘

来源:陕西农村报 发布时间:2021-12-24 09:30 作者:记者 靳天龙

       12月20日,镇安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案件。该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依法对一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违法嫌疑人王某兴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经调查,12月19日7时许,王某兴(男,汉族)从安康乘坐K292次列车到达镇安火车站。在镇安火车站出站时,王某兴拒不服从疫情防疫工作人员的安排,逃避核酸检测,并翻越火车站站台离站,随后乘坐汽车离开。
  镇安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行动,于当晚将王某兴抓获,随后,防疫部门对其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经审讯,王某兴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林晓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