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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2025-05-09 10:26 作者:王伟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和“冢”这两个字,它们很像,区别就在于那个“点”摆在什么位置。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点才能成为幸福之家,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好家庭。好家风是珍贵的“传家宝”,是党风政风社风的“压舱石”,是一个人独善其身的“防火墙”。推进家风建设,对于防止“全家福”变成“全家腐”具有治本之功效,对于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具有独特功效。大量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表明,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及其家人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同时,也需要注意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易发时段”,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树立优良家风,不仅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应有之义,而且成为法律这一治国重器予以规范的重要内容。民法典开家风入法先河,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促进法围绕推动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也对家风建设作出相应规定。显而易见,家风建设已不仅仅是依凭个人意志处理的“家事”,而且还是由法定化的国家意志强力推动的大事。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更关系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家风建设,并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注重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教育养成,而且以党规党纪推动家风建设走深走实。比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之一是“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中央政治局委员提出“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将培育良好家风作为面向全体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尤为关键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强化对不重视家风建设的领导干部的惩处。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进一步部署,要求健全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制度。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家风建设作出了更严要求,并以追究纪律责任为保证,充分体现了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将家风入法入规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

家风正则党风正,党风正则政风清。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肩负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使命。只有高度重视家风建设,领导干部才能筑牢廉洁从政的坚固防线。领导干部自身的言谈举止对家庭成员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勤勉敬业,才能为家人树立起榜样,引领家庭形成积极向上的风气。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品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把好家庭“廉洁关”。重视家庭教育,将廉洁自律的理念融入对亲属子女的日常教导中,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让廉洁之风吹进家庭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对家庭成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因亲情而纵容、包庇亲属的违法违纪行为。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划清权力与亲情的界限。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祉,绝不能成为为家庭谋取私利的工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权力的来源和使命,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坚决杜绝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打招呼、批条子、走后门等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家风建设智慧,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则展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和价值追求。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其中的精神内涵,将其融入自身的家风建设,以优良家风涵养清正党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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