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心里有包袱。这次回访让我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一定积极工作,回报组织信任。”近日,平利县城关镇一名受过处分的干部在接受平利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回访教育时说。
该干部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内心压力较大,后来在工作中存在一定顾虑。第二纪检监察室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对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政策纪法教育,帮其及时卸下包袱,助其轻装上阵。
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我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通过个性化回访、常态化帮扶、动态化管理,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再出发’。2024年以来,累计回访教育干部68人次。”5月22日,平利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邹熹在同记者交流时表示。
回访教育以“谁查处、谁回访”为原则开展。回访前,在平利县纪委监委的统筹安排下,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等案件承办单位事先了解受处理处分干部的相关情况,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回访教育方案。
各案件承办单位成立回访工作组,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回访,实行“一人一策”台账管理,做到应访尽访、不漏一人。
回访中,回访工作组通过与受处理处分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精准了解其在受处理处分期间的思想状态、心理变化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并适时进行政策宣讲、心理疏导,帮助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让他们解开心结、提振精神。
此外,平利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回访+跟踪”长效机制,对接受回访的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3个月至6个月跟踪观察,通过定期谈心、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动态评估干部表现。
据了解,通过回访教育,平利县大多数受处理处分干部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一线表现突出,实现了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