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坚持终会实现自我”。对陕西扶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唐敏娟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崇高事业。她的自我实现也绝非是成为所谓的名律师,而是力争作一名尊重法律、讲求规则、维护正义、肩负责任的律师。
在县一级,律师本没有太多“高大上”的业务,而对于一名女律师,加之性别观念的“歧视“,执业更是艰难。所以从执业那天起,唐敏娟就在心里默默定下一个原则,那就是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让每一个当事人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无论是承办重大案件,还是微小的民事案件,她都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节,“尊事实、讲法律”的执业素养,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在20余年的律师工作中,未有任何被投诉等违纪问题。
在担任岐山县医院法律顾问10年的时间中,她成功调处各种医患纠纷的近百件,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件诉讼案件,努力做好医务人员法制培训,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院方利益。
虽然还没有大的建树,但唐敏娟知道,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律师应不断接受、掌握新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以填补其他领域的空白。
当选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以来,唐敏娟更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更加注意关注国际国内大事,更加注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通过学习,她增强了自已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尤其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中,唐敏娟带头开展“读原著、悟初心、践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政治引律、素质强律、规范束律、保障护律、文化凝律”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了执业活动的正确方向。
唐敏娟深知,律师虽无职无权,但“头戴着荆棘的王冠,手握着正义的宝剑”,用满满的爱心一样可以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她义务为岐山县妇联担任法律顾问,接待来访妇女同志20余人,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平均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以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还为岐山全县中小学校开设法制课堂,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等活动,得到了学校、家长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