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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革命需要“刚性推进”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2-03-24 09:57 作者:王彩梅

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在1945年的“窑洞对”中毛泽东给出了第一个答案。70多年后的今天,在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赶考之路上,对于如何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同时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又强调,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领导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历经千锤百炼仍朝气蓬勃,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原因就在于党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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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勇于自我革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长期执政规律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创造了举世瞩目彪炳千秋的历史伟业,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但是党的执政地位绝不是一劳永逸的。邓小平就曾指出,“苏联和东欧多个国家的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甚至瓦解衰落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内部出现了分裂。中国要出问题,也会出现在共产党内部。”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执政党,“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将长期存在。如何正视问题,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使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推进自我革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代的不同历史时期,不断探索推进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探索执政党的建设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十八大以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鲜明特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这是对我们党从严治党管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规律探索和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和实施,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理念日益增强,实践探索也日益深化。法治是现代制度文明的核心。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实践中的推进趋向,具体讲就是要以法治思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以党内法规的强化完善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国家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相较于其他法规制度具有更强的政治属性和鲜明的价值导向性,具有“党规严于国法”的优势和特点,借助这个优势和特点可以对党员干部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在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仅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就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1日,已制定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已经构建起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各级党员干部依法用权、依法依纪履职尽责起到了很好地法治保障和价值引导作用。进入新时代,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困难,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党的自我革命和伟大斗争,必须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筑牢公权力运行的堤坝,加大法规制度补短板的力度。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更加强烈和迫切,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同时,用党内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进而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高质量权益保障和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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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者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聆听讲解

以执规必严的刚性实施机制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订了14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而党内法规只有真正发挥出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等功效,使各级党员干部掌握的公权力能够合法、合规、有序、有效运转,才能把依规治党的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绝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把法治理念、法治价值追求、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转化为各级干部内心的信仰、外化为习惯和自觉行为,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实施的刚性推进机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实施推进,坚持“刀刃向内”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方法论层面的理念,充分展示了党坚定不移惩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纪违规违法用权等的坚强决心,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执行实施的刚性推进机制。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注重加强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起了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在实践探索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教育、引导、规范各级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履职尽责行为。实践证明,这种刚性实施推进的监督机制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产生了良好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进入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建设的体制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依规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作者单位:陕西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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