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国家提出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战略规划,提出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目标。要完成“三个基本实现”任务,就要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聚焦全市重大改革、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积极探索新时期的数字化新模式、新基建、新服务、新应用,完成全市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必答卷”,答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加试题”。
智慧城市建设要“补课”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省各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已较为完备,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已基本成型,部分城市制定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推出了一些城市服务与治理的应用,在大数据共享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但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想法多,落地少。全市各级对于信息化方面多多少少都存在迫切的需求,市级层面也推出过不少的规划、计划、任务,但实际情况往往犹如“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摸不着,用不到。
概念多,应用少。当下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对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思维和技术,注重概念层面的规划和设计,但鲜有真正符合现实场景的高质量、低成本、高体验的应用落地。
单体多,协同少。以往的数字化建设,注重某行业、某部门、某区域、某领域、某专项的单体项目建设,在面向全市、面向市民的整体建设方面,缺乏整体规划、总体设计和协同落地,数字化资源、能力、应用、数据没有实现全局性的互联互通、共享协同。
重建设,轻维护。在财政资金投入上,注重单体项目的一次性投资建设,对于系统日常运维和生态运营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项目建成验收后的高质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缺乏有效保障。
重战斗,轻战备。以往的数字化建设,往往聚焦某一项业务的上线运行,对于突发情况、重大时间、重要时段等方面的人力、物力应急支撑能力,缺乏战略性的规划设计和保障措施。
城市综合治理水平需提升
坚持创新引领。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市民和企业的需求为中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创新开展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的有机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不便、“最后一公里”不通畅、部门信息孤岛等问题,将破解制约全市数字化平台的业务协同壁垒和数据共享障碍作为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提升全市一体化服务质量和整体营商环境。
坚持统筹协调。按照国家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要求、统筹做好智慧治理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市级和区县(开发区)在平台建设部署、优化整合和工作推进中的职责边界,充分调动全市各级人力、物力,综合利用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有序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和顶层技术设计方案,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全市信息化资源整合,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补齐短板、急用先行,注重可操作、可考核,确保项目应用落地。
集聚城市数据“湖”
“聚”。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将分散在不同业务、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不同渠道的城市数据资源聚合起来,深入挖掘全市数据资源价值,形成统一管理、集中存储、动态更新的“城市数据湖”。
“融”。发挥城市数据资源关联性强、耦合度高、覆盖面广、活动性大的特点,建设全市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融合、平台融合、技术融合,最终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与服务的深度融合。
“用”。利用全市数字化平台,开展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城市安全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和面对具体问题、具体需求的小数据应用。通过数据感受民生诉求、感知城市热点,推动全市精细化治理,把民生保障底线兜得更牢、城市治理基础夯得更实。
“通”。通过整体规划、总体设计、一体化建设、生态化运营,采用“平台新基建+应用多元化+生态共治化”模式,完成我市数字化系统的横向互通、纵向贯通、内外互通、生态融通,增强全市数字经济本领,有效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
信息化重在融合、智慧、安全
建设城市数字大平台,推进城市服务网、民生网、安全网数字化,实现城市治理和政务服务便捷化,在城市大数据汇聚应用的基础上,以城市智慧治理中心为核心,以应用支撑体系、基础支撑体系为保障,以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统一的市民服务平台、统一的城市安全平台为载体,形成“一个中心、两个支撑、三个平台”的城市数字大平台总框架,实现融合、智慧、安全的信息化发展格局。
“一个中心”即城市智慧治理中心,是城市大数据运营管理的总平台、应急协同指挥的总枢纽、智慧决策的总引擎。城市智慧治理中心联通各系统、各平台,汇聚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实现对民生诉求和城市运行状态的全面感知、态势预测、事件预警、决策支持,提供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信息共享、综合协同、数据开放的管理服务,是城市智慧运行管理的“大脑”和“中枢”。
“两个支撑”即应用支撑和基础支撑。应用支撑是支撑融合服务、实现城市智慧治理的重要组件,包括政务服务受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网络理政平台、统一政务办公系统等应用支撑系统,以及统一政府网站集成平台、统一政务APP集成平台、统一政务通讯管理平台等渠道支撑系统。基础支撑是支撑城市数字化大平台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保障,为各系统、各平台、各中心的运行提供弹性、灵活的云计算和存储资源,高速、泛在、安全的网络资源。
“三个平台”统一企业服务平台是面向企业服务的资源汇聚、管理、提供平台,是实现新型政企关系、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前端连接政府网站、实体大厅、移动APP等服务渠道,后端连接城市智慧治理中心,依托应用支撑体系和基础支撑体系,实现面向企业的集成服务功能。统一市民服务平台是面向市民服务的资源汇聚、管理、提供平台,是新型政民关系的集中体现,前端连接政府网站、实体大厅、移动APP等服务渠道,后端连接城市智慧治理中心,依托应用支撑体系和基础支撑体系,实现面向市民的集成服务功能。统一城市安全平台是城市安全管理相关系统、数据、机构的汇聚和联动平台,平台前端汇聚各级网格数据,城市部件数据、环境感知数据,后端连接城市智慧治理中心,依托应用支撑体系和基础支撑体系,保障营造安全的城市环境。
科学制定城市数字化平台规划
制定总体规划。数字化城市平台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以国家有关数字政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为依据,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相关经验,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数字政府工作部署,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立足实际、统筹考虑、科学制定全市城市数字化平台总体规划。建立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强化总体规划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设计方案。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全市城市数字化平台总体规划后,由牵头单位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顶层技术设计方案,完成项目预算,确定技术架构。采取有保留、有吸收、有放弃的思路整合现有全市政府信息化资源,明确需要新建或完善的项目,细化市、区(市)县两级统建、分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建设要求。
制定行动计划。根据审定后的城市数字化平台工作总体规划和技术设计方案,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等工作部署,结合资金预算,制定我市数字化平台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等内容。
统筹推进实施。设立总牵头部门和协调机构,总牵头部门和具体业务牵头部门根据行动计划,分年度制定工作和项目建设计划,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区(市)县负责实施。城市数字化工作需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开展绩效评估,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作者单位: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