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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杨凌街道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街道改革:多维赋能与职责重塑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3-17 10:36 作者:本刊记者 王 雅 刘甜甜

当前,杨陵区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正在进行,机构设置不贴近工作实际、职责交叉、权小责大等问题正逐步解决,基层事业发展出现许多积极变化。

试点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和价值,改革还面临哪些困惑和问题?记者和相关领导、基层干部、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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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与万全

随着群众需要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差异性特征,原有的服务已经不能满足需要,迫切要求党组织统筹整合各方面的服务力量、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

另外,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需要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的关怀;快速城市化带来了公共管理服务的许多短板,包括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等,需要基层党组织整合社会力量“补位”,努力化解应对。

作为基层治理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联结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的坚强轴心,街道在城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0年7月,杨陵区开始探索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创新治理模式,其实践折射出当前国内许多地方街道工作面临的普遍困扰。

“街道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一句玩笑话,反映出街道职责无限大的问题,又反映出街道职责任务不清晰的问题。”杨陵区委编办副主任李伟说,“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往往更偏重将街道作为政策决定的执行者,给予街道很多任务和责任,但同时赋予街道的管理权和资源又很少,就造成了街道在履行职责上存在短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能力有限。”

事实上,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街道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法履行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机构设置囿于“向上对口”的传统格局,与基层运行实际贴合度有间隙,原有职责定位不再完全适宜发展需要。街道干部往往身兼数职,分别接受各垂直上级部门的调度指令。干部也有困惑,“都要求专人、专职、专报,街道干活的总共就那么几个人,该如何做‘专’每一项工作?”

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法定角色与现实角色有所偏离。权责模糊、职能泛化,导致街道处于“万能”窘境,工作疲于应对。缺乏必要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权和对驻街单位的统筹调度管理手段,“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

“小到一个井盖破损,大到小区供暖问题,街道都要管。”李台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王杰说,“我们辖区处于中心城区,各类矛盾突出,城市病较多,很多事就在街道眼前却管不了,一些时候是看面子、靠人情来解决问题。”

部门通过对站所的垂直管理实现职能延伸,街道职能不断向部门分散。遇到比较复杂的问题时,需要多部门联合,就容易出现推诿,导致效率较低。

“以前开展综合执法,有时候这周启动,下周才能行动,时间都花在了协调上。”大寨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振涛说,“由于过去没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虽然派驻机构已经下沉街道,但双重管理的机制让街道还是面临一些尴尬。”

属地与属事

改革时不我待。那么,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应该如何推进,改哪些方面,怎么改?

“关于城市治理我始终有一个看法,现在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社会发展的节奏非常快,加强城市治理也要跟上步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何得桂,长期从事基层治理方面的研究。他认为,改革最应该解决的问题是,属地责任和属事责任的协同。

我国非常强调属地管理的责任,这种方式对于维稳、综治等方面的治理来说很奏效。但是随着矛盾问题越来越复杂,许多事情仅仅依靠属地管理难以彻底解决,压紧行业部门的属事责任,厘清两者之间的边界以及两者的协同尤为重要。

杨陵的改革正好契合了这一点,通过一系列举措,理顺了街道与派驻机构的关系。对没有派驻街道的部门来说,通过联合执法机制,解决痛点问题。就改革的成效来说,行业部门对开展基层治理的反应变得更加敏捷,这正是高效能治理所要追求的目标。

何得桂认为,杨陵的改革牢牢地抓住共建、共治、共享六个字。共建致力于构建更高效能的治理平台,这个平台可以是有形的,比如综治中心,也可以是无形的,是能让多种力量参与治理的机制。当核心被抓住,改革过程中哪些权力需要下放、哪些力量需要下沉,都是具体操作层面需要考虑的。

在强化属地责任和属事责任的基础上,何得桂提出属性治理的概念,他希望基层政府能根据事物的内在属性,通过纵横交错的协同化联动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引领性治理,推动形成“党组织引领—自治组织协调—基层政府推动—其他主体参与”的联动治理。

在多个主体联动治理的模式下,何得桂特意强调了基层要加强自治,要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基层治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对于基层的治理,二是基层社会的自我治理。现实中,自上而下的治理彰显比较明显,而在调动居民参与治理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

关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北京探索,不失为一个样板。在北京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街道体制机制改革的五个目标:一是增强街道乡镇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二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三是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资源和能力;四是做实区域化党建工作;五是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保障。

对此,何得桂表示,这对于各地的改革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实践价值。杨陵在改革中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诸如优化机构设置,搭建网格化综合智慧平台,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街道权责清单等等,都指向这五个目标,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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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改良

尽管从2020年开始改革至今,杨陵在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一些有益的经验模式,但他们也不敢轻言,这次改革是彻底的。

比如对目前街道和派驻机构的关系,不少派驻机构的负责人毫不避讳地表示,“现在相当于街道的业务部门,配合上顺畅许多。”但即便是这样,派驻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关系还是属于职能部门,无法彻底下放。对于这一点,有基层干部提出希冀,但他们也十分理解其落地的困难性。

再比如有的街道干部提出,人权、事权、财权如何下放,下放的尺度怎样把握,是改革过程中的关键症结所在,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否则容易产生新的问题。“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太广,我们只能是尽最大的努力完善运行机制。”李伟说。

有关专家表示,实施各类举措的最终目的是使街道能够调动辖区内的所有资源,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离这个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外,专家认为与其说街道体制机制改革,不如说是改良。任何一次改变都不是要将过去的所有东西推翻,而是让运行机制更符合现实发展需要,也许“改良”的表述更准确。

为了改良,有许多细节又十分关键的工作,正在被基层摸索。

例如细化街道职责清单的问题。在2020年9月杨陵区改革中,对街道的职能定位重新作出规定,街道从宏观上落实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实施综合管理、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等八项主要职能。在根据职能重新划分的各个办公室下面,列出了街道的微观职责,以及日常需要开展的工作。

但在简单归类的背后,杨陵认为还有细化的空间。对于细化职责清单的意义,李伟用已经实施的城管执法清单做出解释。2020年前,没有清单的概念,只规定街道的职能。而笼统的职能规定容易与部门的工作形成交叉,造成边界不清、权责不清。当城管执法下沉街道,执法清单被确定,街道只需要对辖区的问题进行巡查和反馈,处罚则由部门出动即可。

李伟介绍,在北京“街巷吹哨,部门报道”机制中,对于街道的职责表述得极为精准。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街道是需要协助部门巡查,还是统筹部门解决问题,都有非常明确的清单予以规定。他们甚至已经制订出“吹哨清单”,工作细致、边界清晰。而这正是杨陵新的一年中着手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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