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基层治理领域,特别是街道(指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下同),存在一些共性、普遍性的问题。比如街道属地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执法衔接不紧,“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街道力量薄弱,群众咨询或投诉事项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有着迫切的现实需求。
杨陵从理顺街道与垂直管理部门的关系出发,下沉治理重心和资源,为街道增添了执法力量、政法力量、社会力量参与治理。
发现:“事下人不下,责下权不下”
街道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成立之初的职责是,“加强城市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不断扩容,公共管理性事务急剧增加,当上级政府部门难以承担时,将任务拆解下移便成为工作惯例。
民政、环保、市容卫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社区服务等方方面面都被纳入街道的工作范畴。不少基层干部感慨,“街道是个筐,啥都能往里装。”“遇到问题,一句属地责任就把人‘封印’住了。”
“不是街道不想负责,属地责任背后的无奈是,权责不一致带来的种种问题。”杨陵区委编办副主任李伟说,上级部门“事下人不下,责下权不下”,久而久之会导致街道工作负担过重、条块矛盾突出。因此,在街道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有着非常迫切的现实需求。
拿李台街道来说,整个杨陵25.3万常住人口中,有一半人生活在这里。近些年,随着城镇化效率的快速提升,辖区多个农村被拆迁,农民进城数量大幅增加,生活质量随之提升。
但与此同时,社区大型化、利益群体及诉求多元化也给城市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大学、企业、城中村、安置小区、商住小区在李台街道聚集,居民上下班严重堵车,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城市病”凸显,矛盾问题时刻上演。
位于辖区西端的天惠小区,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市政供热管网当时没能通到小区内。因此,开发商在300多平方米的预留地上搭起库房并对外招商。近几年,考虑到小区供暖,建设热换站的计划重新提上日程,可这个计划与违建的库房起了冲突。
2020年8月,李台街道下势要解决群众的烦心事。但跟多个部门沟通后,一个基础问题摆在眼前,“怎样认定库房是违建?”这是部门的疑问,也是开发商提出的质疑之处。
这里的“有关部门”涉及区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认为,他们只负责公共区域,也就是小区以外的范围,小区内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而住建局的回复是,他们没有权限认定违建。
“我们最容易发现问题,却没有执法权;执法部门有执法权,但难以及时深入一线。更关键的是,部门条块分割,也存在执法盲区。”李台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王杰说,权责不一致让许多问题的解决陷入僵局。拿拆除违建来说,街道只有巡查报告的职责,发现违建时能用的手段只有劝阻。可实际情况是,事情不能妥善解决,就是街道不作为。街道没有执法权,若是强拆或许会制造出更大的矛盾。
即便是左右掣肘,李台街道仍然计划着,要掌握基层治理的主动权。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他们多方联系,终于促成了第一次联合执法现场会。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被邀请到天惠小区,共同商议违建问题。
“最后的方案是,由住建局起草报告,认定这块地属于公共用地,自然资源局认定库房违建,街道牵头负责拆迁。”王杰记忆深刻,“供暖问题在当年冬季来临前就解决了,多年的冷屋子变成暖屋子。”
街道统筹、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确定下来后,李台街道许多积累已久的问题迎刃而解。
离街道办事处不远的博学路上,有一个蔬菜批发集散点。一到凌晨两三点,客商便会开着货车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将200米路段堵得水泄不通。一旦发生火灾、就医等情况,消防车进不去,病人出不来,住在周边的群众多次举报无果。
不是不想解决,街道和社区劝过好多次,但收效甚微。疏堵首先要禁停,街道没有执法权,就是磨破嘴皮子也无济于事。其次,菜市场不能简单取缔,但没有部门介入,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后续问题。
联合执法机制下,每到深夜,交警、城管等部门都会聚集到博学路开展现场整治。他们一边疏通拥堵,一边研究更为科学的治理办法,经过20多天的引导,原来南北向停车的方式被替换为更加宽敞、且不影响车辆流动的东西向停车,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赋权:“让条条围着块块转”
许多街道干部感慨,让他们调动上级部门,是以前想也不敢想的。过去,遇到问题需要街道领导上报部门,部门再统筹安排,街道不得不绕着部门转。
究其原因,街道作为派出机构,没有经济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这些权力基本集中在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或者是其在基层的站所,垂直管理部门的人、财、物权都在上面,工作责任和考核则落在街道头上。在派驻机构只听从“条管”的情况下,便很难与街道形成合力,双重管理反而演化为“两张皮”现象。
理顺“条块关系”首先要对街道赋权。杨陵改革的关键一步是,赋予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权力,为了保障这些权力能落到实处,同时赋予街道对区级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对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考核权重分别不低于40%和50%,对实行坐班制的派出所民警的考核权重不低于60%。
“这次改革更加强调街道的统筹协调功能,因此赋权是第一步。”李伟介绍,为了使改革更彻底,他们还特意“加码”,对于四个派驻机构的科级干部,街道享有任免的建议权,以及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处分权和监察权。
杨陵在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街道党工委,成立综合执法、综治中心两个党支部。并根据部门职责“亲缘”关系,要求派出所和司法所的负责人兼任街道综治中心副主任,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的负责人兼任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一系列举措都指向一个目标,让派驻机构和街道加强融入,让‘条条绕着块块转’。”李伟说,有了政策的配套和细化以后,很快显示出解决棘手问题的效率。
2021年,大寨街道盛龙小区被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这对于住在商品房的300多户居民来说是个喜讯,项目涉及外立面、上下排水、供暖设施等方面的改造,一旦实施,小区的“面子”“里子”都将焕然一新。而按照政策,自建房不在改造的行列,对于同属一个小区的200多户自建房居民来说,显得有点不公平。
这部分居民心里的不平衡最终还是演化为“行动”,他们集体向省级相关部门反映诉求,相关部门经过仔细考察,认为大寨街道的做法不存在问题,项目可以实施。其实关于自建房参与改造的诉求,大寨街道也一直在寻找政策和机会,只是在当时还没有更好解决办法的情况下,街道不希望商品房的改造延误时间。因此,对于持续阻工的情况,大寨街道决定调动综治中心的力量参与治理。
司法所讲法律、讲政策,派出所开展现场执法,在街道的统一调度下,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时间过去一年,在合适的时机,大寨街道争取到区级财政资金200多万元,再与居民协商自筹部分资金后,一批自建房的改造顺利结束。
当街道与派驻机构的关系被理顺,街道哨声一响,部门立即配合,效率倍增。“这不仅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而是探索一个服务群众的反应机制。”大寨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振涛说,往常群众有问题需要四处奔波找部门,而现在,他们只需要来到街道,这里都有能力统一解决。
下沉:基层治理趋向精细化
司法部门在镇街设置派出机构时间较早,2020年年初,崔晗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从杨陵区司法局来到李台街道司法所任所长。七个月后,杨陵开始实施街道体制改革,崔晗有一个明显的感受,“这次算是真的下来了。”
相比以前街道和站所“两张皮”的状态,这次能彻底融入的关键一步是,崔晗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李台街道。党的组织生活在街道统筹下安排,每个季度向街道汇报工作,兼任街道综治中心副主任,有了事情会议室一商议,立即就能解决。用一句话总结两者的关系,“现在的站所相当于街道的业务部门了。”
对于街道要对派出机构班子和普通干部开展考核一项,崔晗刚开始有些难以理解,但时间长了他发现,考核是一种动力和认可,督促他们从心底里下沉街道,以街道治理为重,以开展群众服务为重。
街道与部门的关系固然重要,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同样重要。
对于联合执法,部门也有着迫切的现实需求。李台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朱婷举例说,比如年底要进行的烟花爆竹检查,它的质量、价格由市场监管负责,安全由公安部门负责,占道经营又归城管部门管理。一个部门单独检查,力量薄弱不说,还容易产生多头执法现象,而现在由街道统筹这项工作,问题不攻自破。
派驻机构与街道的深度融合,使基层治理朝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杨陵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陈鹏伟介绍,城管局曾根据镇街所负责的行政区域重新划分了每个中队的“责任田”,目的是和乡镇、街道的治理范围完全吻合,避免出现交叉执法或存在盲区的情况。除此之外,在不少业务开展方面也能体现出这一特点。
陈鹏伟以针对流浪犬的治理来举例。为了加强对流浪犬的治理,杨陵区委托城管局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同时各个镇街负主体责任。按照以前的思路,街道如果要开展这项工作,需要先到局里协调人员、车辆的配备,等到时间合适了,双方才能深入一线。而现在,只需要在会议室里一碰头,针对这项工作的行动就会立即展开。
商店“门前四包”的工作,一直令街道比较头疼。按照政策,临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需要对其附近的绿化、秩序、卫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为了更好地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杨陵增加了设施一项,规定门店、住户要对他们附近的休憩、应急、照明等服务性设施做好维护。
街道头疼的地方在于,一旦发现问题,他们只能劝说。“一次劝不下两次,两次劝不下三次,再不行也就束手无策了。”陈鹏伟说,发现这一问题后,城管部门便与街道共同商议,将“门前四包”这项工作加入城管的执法事项清单中。虽然在法律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城管部门的这项职责,但将这四项拆开看,在法律条规里都能找到依据,“这样做实质上也为街道减轻了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