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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不能“头疼医头”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周忠良谈医改的“整体协同”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4-02-05 18:49 作者:本刊记者 刘甜甜

备受关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这样的表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这一新提法与以往相比呈现出两个重要变化,也为下一步医改指明方向。

从“三医联动”到协同发展和治理

“协同发展和治理”比过去“三医联动”的提法更进一步,它把健康中国的任务以机制化方式加以明确,突出强调医改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合作的复杂系统工程。

联动是指打破多部门各自为政的状态,形成针对某个事件的处理机制,并不是一个制度,或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协同发展与治理的目的是要构建三者稳定的合作模式,治理本身的概念就要求大家为了共同的目标,形成完整的、长久的机制。

医生为患者调节呼吸机 新华社/供图

除此之外,“三医联动”是将医疗放在重要位置,并且下大力气“改医疗”,随着改革进程深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保其实承担着重要的纽带和杠杆作用,因此新的提法把医保放在了医疗前面。

本质上讲,医疗服务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是患者和医保部门,代理人是医生,委托代理能不能成功,主要看两者的目标是否一致。委托人即患者和医保的目标是,尽快康复的同时花更少的钱,如果医务人员也是这样想的,就不存在问题。但事实是,委托人想控费省钱,代理人则有赚钱驱动,双方利益诉求有所不同。

这就导致,医疗机构原来在按项目收费的模式下,疾病经济风险完全由患者和医保承担,医院和医生不承担任何经济风险,进而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

供方诱导需求是导致过度医疗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指医疗服务供给方(医生)利用他们相对于患者的信息优势去影响需求从而谋取自身利益。很多研究结果表明,医院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诱导需求行为。

造成诱导需求的根本原因是患者和医生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在不了解自身病情的情况下,医生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如何用药、检查,住院时限都由医生给出建议。实际生活中,这种信息不对称是很难消除的,只能通过机制建设一点点降低。而其中的关键是,如果医保部门不介入,医疗机构很难主动改变现状,医保的纽带、杠杆、监督作用可想而知。

近些年,医保部门做出了很大改变,其中最突出的当属支付方式改革,支付多由后付制变为预付制,DRG、DIP等支付方式的实施,在规范医疗乱象的同时,把疾病治疗的经济风险从委托人逐渐变为由代理人参与分担。患者康复越快,医疗成本就越低,这是合理的思路。

当然,要改变理念,不能一味强调医保控费省钱,或是医院如何赚钱,与疾病治疗相比,居民健康更应该值得关注,不同部门之间协同发展与治理时,都应该强调以健康为中心,而不是以疾病治疗为中心。

紧密型医共体要紧密到什么程度?

关于医改,国家还有一个方向是促进分级诊疗,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缓解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看好病。分级诊疗一个很重要的抓手是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打通县域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县域医疗水平。

那么,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要紧密到什么程度?对此很多地方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由县级医院作为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两者要做到“八个统一”,在人、财、物统一的基础上,其绩效考核、医疗业务、药械服务、内部事务管理体制等方面都要逐渐理顺。

但具体实践时才发现,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非常薄弱,这成为分级诊疗最大的阻碍因素。2010年之后,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加大,这在当时发挥了救急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发现,政府投入的增加并没有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对于部分卫生院来说,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就能维持运转,出现“轻诊疗”现象。由此可见,医改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不能头疼医头。

尽管“八个统一”已经被明确提出,很多医院还处于迷茫状态,关于人、财、物等方面的统一还无法做到,目前医共体更多的是实行人员下沉、技术帮扶。这个出发点是很好的,只是对于有的地方来说,县级医院的人才尚且短缺,再派人到乡镇坐诊,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尤其对于山区县城来说,医生通常需要花几个小时去到乡镇,效率还是偏低,可能很多地方对这一做法就流于形式了。

目前的情况是,在医共体范围内,病人上转没有问题,下转还存在一定困难。为了把这个目标向前推进一步,渭南市将其列入2023年医疗十项重点工作,对基层就诊率和牵头医院下转患者率进行重点考核,就第三季度统计来看,这两项数据均有所提升。

其实病人转不下来由多重因素造成,比如临床用药目录不统一,这主要源于医保报销目录不同。很多方面要想彻底改变,尚需要不断探索,还需要与医保部门的持续配合。

树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导向

可以看出,医改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不少困难需要解决。

既然在医共体范围内,让医生上下跑动坐诊效率过低,那么能不能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完善现状?现如今,不少地方都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方面为了更好治疗,另一方面为了做好慢病管理、健康保障。但现实是,有的地方出现“只签约不服务”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没有建立很好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其实在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时,完全可以用好家庭医生这一服务形式。医生的诊室还是设在县级医院,他们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线上看诊,家庭医生团队的其他成员,如护士、健康管理师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可以辅助医生做线下检查、结果上传等工作,这对于常见病、多发病来说,这种形式诊断效率较高,诊断的正确率也可以保证。

家庭医生既可以来自县医院,还可以是省级甚至更远处的医生。要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关键要有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做支撑。除此之外,还必须改变激励机制。家庭医生的劳动与付出,应该由谁来支付、如何支付,需要医保的参与。

目前家庭医生服务属于门诊支付范围,国际上对此已有可借鉴的经验,多采用按照人头付费的方式,比如签约1000人,就按照针对这些人的服务付费。而在国内,目前医保并没有参与其中。

医保要参与,首先应该改变以疾病治疗为中心的理念,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激励机制。目前,医保部门的工作思路是患者生病了才支付,不生病便没有支付,恰恰相反,如果人们少生病、不生病,就证明家庭医生的工作做得好,就应该给予奖励。试想,如果采用预付制给家庭医生团队留出一定费用,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治疗行为,奖励就会属于他们,这样的机制下,家庭医生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当然,加强县域医供体建设还需要有太多配套措施,比如重视医防融合,加强相关专科建设,让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可以不用走出县域以外求医。还比如,给偏远的医疗机构配套人工智能,给家庭医生配套辅助诊疗机器人,弥补基层医疗人才缺失的问题。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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