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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化市场的“冰山”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4-02-05 19:21 作者:袁东明

平等准入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深入推进准入制度改革,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开放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虽然制度上明确禁止民营企业进入的领域已比较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进入或获取机会不均等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解决。

市场准入“门槛”若隐若现

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中常常会遇到或明或暗的阻力,被民营企业家称为市场的“冰山”。目前,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规定禁入或有股比限制的领域外,有的领域尽管已向民营企业开放,但仍存在隐性门槛,实质上进不去;还有一些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以其他形式禁止民营企业进入。主要有四类:

有的业务民企实质难进入。一些领域采取许可准入或核准制,名义上允许进入,如电信、电网、核电、铁路等,但实际上民营企业很难被审核通过。有的领域虽已明确民营企业许可准入条件,但落实中还存在较大阻力,如有线电视的网络直播业务在许多城市还未向民营企业开放。

比亚迪总装车间  新华社/供图

一些领域指定国企优先。如地方粮食储备仓库,2021年以来为保障国家粮食储备安全,《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为专门储存中央储备的企业,不得委托代储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但这仅限于中央储备,一些地方将其扩大化,要求地方粮食储备仓库也必须由国企运营或优先使用国有粮仓,导致部分民营企业难以进入该领域。

部分行业存在民企禁入领域。一些领域采取定点生产经营制度,民营企业无法通过竞争进入,如特殊类药品采取定点生产经营,大部分以国企为主,民营药企难以进入。还有一些领域存在股东比例的隐性要求,如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一般需要国企作为第一大股东,实质上排除了民营企业进入。

个别准入资质设置对民企不利。一些资质条件设置不合理,导致部分民营企业难以达到要求。如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一级资质的一项条件,是“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这就让许多民营企业根本没有机会承接此类工程。还有一些政府投资或军工项目等,要求产品达到航天级别,但航天级别资质评定又很少对民营企业开放,造成实质性禁入。

机会获取“玻璃门”仍然存在

相对于能否平等进入市场而言,民营企业对能否获取平等的市场机会更为关注。这方面,主要有三类问题:

评价标准设置不合理。比如,一些地方在风光电“竞争性配置指标”招标中,要求有本地火电项目、配套投资等,把许多不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排除在外。有的在物资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高端产品供应中,设置的评分标准要求有历史储备业绩(过去是由国企承担,民企无历史业绩),评标时对股东性质设置较高权重(国企高于民企),结果往往是民营企业难以中标。

直显芯片生产设备线  新华社/供图

招投标存在隐形偏向。一是在政府建设工程招标中,通过设置隐性门槛排除民营企业,如要求高于项目实际需求的注册资本、资产规模、融资能力、人员配置水平等。二是设立各种供应商库排除民营企业。虽然国家明确要求取缔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但实践中仍有不少此类问题发生。

项目指定形成挤出效应。一是许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指定国企实施,缺乏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的竞争性机制,如水利工程、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二是不少地方的市政工程、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治理等重大项目直接交由国企实施。三是一些重大工程中的经营性新产业、新业态,如大数据中心、科技基础设施等,也多交由国企实施,民营企业没有机会参与。

症结在于机制

市场准入不均等的原因有多个方面,包括准入制度不健全、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对国企的偏爱等。

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是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准入的重要基础。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以来,清单数量不断压减、相关配套不断完善,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但同时,还存在体系不健全、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一是与负面清单制度不符的传统习惯做法还未完全改变,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国家多次要求清理,但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二是一些特殊做法,如定点生产经营、股比限制要求等,尚未纳入负面清单。三是一些地方指定或优先使用国企的政策文件还时有出现,这既表明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韧性不足,也表明负面清单覆盖度、延伸度不够。四是对一些自然垄断或重要领域的准入许可,缺乏明确、可执行的准入条件。

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不到位。要素获取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否获取、获取多少决定了企业能否生产和生产多少,是准入准营的第二道门槛。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用能、排放等指标越来越稀缺,由于市场化配置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常常会出现准入准营的机会不均等现象。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一些生产经营指标被纳入资源配置,这些指标设置一旦不合理,就会影响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准入。

民营企业自身条件约束。受民营企业发展状况、规模实力等所限,一些公职人员担心其供给的产品服务质量出问题、事后审计难过关等,更加偏向将公共投资和物资采购交给国企实施。同时,在地方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公共采购需要有较长时间的垫资或付款周期,这就使得规模实力较强的国企比民营企业更受青睐。

出路在于改革

破除市场准入门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举措。

完善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削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许可事项,推动更多事项从事前审批向全链条监管转变。许可事项对民营企业名义上放开实质上禁入的领域或事项,应单独明确列出。对没有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但实践中存在禁止民营企业进入或“不能为第一大股东”的做法进行梳理核查,如确有股比要求或禁入的,应纳入负面清单,没有充分理由的应予以清理。建立违反负面清单的投诉机制,对企业反映清单之外进入不了的领域或事项,坚决予以查处并纠正。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对相关准入制度逐项进行查核分析,清理取缔不合理的体量条件或产品资质制度。改进定点生产经营制度,通过公平竞争来确定供货企业。对负面清单明确准入许可的自然垄断事项,认真研究其是否有相应的行业准入制度,没有的及时加以完善。大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清理指定国企或国企优先的政策文件,从源头上杜绝新的准入不平等问题发生。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土地、用能、排放等指标的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配置效率,让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使用更多生产要素。对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市场配置的领域和做法进行梳理研究,无充分理由的应予以纠正;确需政府配置的,应严格规则、公平透明,杜绝排除或歧视民营企业的做法。

开展招投标和采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纠正公共部门投资和采购中不合理的做法,取消与能力无关的历史业绩、远超项目本身的要求等,取缔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让各级干部放下包袱,大胆将项目交给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民营企业。

支持民企参与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建设。加快培育竞争性基础设施投资市场,特别是对基础设施中经营性新产业新业态,完善使用者付费的制度设计,让民营企业能参与、愿参与。加强基础设施投资预算硬约束,消除因资金短缺难以承接项目的问题。树立正确安全观,积极稳妥吸收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化建设。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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