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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教练”还是当“裁判”?

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主任宋海风谈考核者的角色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5-04-30 17:10 作者:本刊记者 刘甜甜

考核者应该保持一种理念,他们是在进行绩效管理,而非绩效考核。考核只是手段和过程,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正向激励,让实绩导向更加明确

考核者应该做“教练”,而不是“裁判”

近年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一直备受关注,传统的考核方式往往侧重于对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效果进行简单评价,并将此作为奖惩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从公共管理专业维度看,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绩效考核是关于单位和个人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的结论,主要用于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绩效管理则是为了科学地提升工作效能,使单位和个人的产出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其目的主要不是奖励与惩罚,而是发现问题、找到原因,最终实现绩效提升。以此来看,考核者不应该做“裁判”,只是实施奖惩措施,而应该做“教练”或者“老师”,帮助被考核对象实现成绩提升。

富县县城风光

也就是说,考核者应该保持一种理念,他们是在进行绩效管理,而非绩效考核。考核只是手段和过程,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正向激励,让实绩导向更加明确。往小了说,考核是为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干事创业的氛围,推动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往大了说,要通过考核助力破解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和难题,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考核在基层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脱离实际的考核往往会引发诸多争议,比如沿用陈旧的标准,无法与时俱进;各级层层加码,让人苦不堪言;“大事小事一锅煮”,难免有失公正,这些问题使考核难以真正反映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甚至可能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诟病考核,人们只是反感考核“变了味”的部分,有很多干部更加希望通过公正地考评展示实绩、得到认可。

需要认识到的是,没有任何考核是绝对公正和科学的,通过考核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甚至可能会产生新的问题,基层政府要做的是不断优化考核方式,在实践中作动态调整。

要使考核有良效,差异化势在必行。考核本质上是查看一个单位履职尽责的情况,既然每个单位职责不同,考核体系就应有所区别。在多样化、多维度、多形态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面前,“一刀切”的考核方法已不适用,需要更多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的考核方案。比如,综合运用历史纵向对比、区域横向比较、内外环境分析、职能分类、重点单列等考核模式。这些考核模式的综合运用,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单位的工作情况,为考核者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其次需要讲究“权衡”,某种意义上看,基层干部相对被动,考核指标怎么设置,他们就会怎么干,考核重视哪些工作,他们就会在这些工作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基层干部的工作内容繁杂多样,考核指标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到各项工作的重要程度和不同层面,需要赋予分值不等的权重,关键性、引领性指标要突出。如果指标权重不清晰,容易造成干部平均使力,最后导致主责主业没有干好。

考核要“瘦身”,指标过于繁杂,是基层干部的“累点”和“痛点”,容易引发职业倦怠,应把无足轻重、代表性不强的指标坚决去除掉,避免考核误入形式化的陷阱。

指标设计的“弹性”

富县探索的差异化考核,有许多做法值得肯定和借鉴。

首先是“两上两下”的指标自提机制。作为乡镇,它的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最能准确地掌握自身的职责职能,以及完成任务的能力条件和资源禀赋,如果上下级不作有效沟通,只是机械地摊派任务,那么指标很容易超出下级能力范畴,无法得到落实。相反,如果乡镇自提指标没有经过把关,也会出现指标提得低一点、容易一点的现象,也不利于追赶超越。考核委员会在谋划本年度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确定考核指标的做法,不仅确保了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还提高了乡镇对考核的认同感和执行力度,其完成度才会更高。

富县北道德乡果园

给干部干事留出“窗口期”,允许被考核对象对指标作出动态调整的做法,体现出考核指标设计的“弹性”和灵活性。可以说,这个做法兼具科学化和人性化,是基层政府积极探索治理规律的表现。实行考核结果公开机制同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杜绝过去考核中存在的平衡思想、暗箱操作、打“人情分”等现象,把考核过程和结果暴露在阳光下,最终让被考核对象认可。

在考核程序方面,富县的“一次考核”模式可以说作出了很大的改变,给基层减去很多困扰。在注重结果的同时,富县并没有忘记对过程的监督,它通过农业现场会、项目观摩会、暗访等形式,实现对工作情况的掌握。在绩效管理中,过程考核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可以监督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但要考虑度的把握,如果过多地要求事事留痕,干部反而没有更多的精力追求结果。富县的过程监督是非硬性的,是提示性、警示性的,不会过多给基层造成压力,值得借鉴。

重“显绩”,也重“潜绩”

可以看出,许多地方对于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标的精简,的确达到减负又减压的效果。这本质上是在减少过程控制,避免基层干部把精力用在琐事、小事上,是十分有必要的。

需要注意的是,考核指标注重结果导向,如落地了几个项目、到位了多少资金,或许是评价干事成绩最直观的方式,但应考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的结合,两者在分值权重上应合理设置。

兼顾过程和结果确实难度不低、挑战不小,比如招商工作,有的基层干部可能出门很多次、做了大量工作,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这应该如何考核?再比如有的工作需要“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需要大刀阔斧地改革,还可能“吃力不讨好”,这应该如何评价?

基层很多工作需要长久地铺垫,即便是这样也不一定能取得理想效果,如果在考核时不承认此间付出,容易造成干部将看得见、见效快、影响大的“显绩”作为奋斗目标,而忽略了那些精力投入过多、时间战线过长、且见效不明显的“潜绩”。

人不是靠最后一口饼才吃饱饭,事情的成功需要量变积累,因此考核也需要考虑设置中长期目标,需要至少有一个方向是以被考核对象上年的工作为参考。同时要注意到,基层单位往往存在一些本不具备先天条件却需要完成的任务,对于这些工作,如果一味强调完成情况并据此实施奖惩,可能会导致干部产生畏难情绪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应对考核,设计考核指标时需要酌情考虑,有必要时,对于本不具备基础却创造条件完成了的工作,采取激励导向设置加分项,而不是处罚导向设置成扣分项。

注重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的结合,有利于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干部,有利于将脚踏实地的干部识别出来,也是激励领导干部应对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正确导向。

除此之外,为了促进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基层需注重完善部门和乡镇的职责事项清单。过去,存在一种现象,上级部门总是向乡镇赋予干事的权力,却不赋予管事的权力,导致乡镇权责不统一,很多工作干不了又不得不干,干了也起不到应有作用,出了问题还要负属地责任,有苦无处诉。

不少乡镇干部反映,面对道路坍塌、安全检查、毁林开垦等问题,不懂专业知识、没有专业设备、未经专业训练的他们有时会束手无策。对此,需进一步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将更多资源、政策下沉到基层,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在考核上为基层减压。

在这个过程中,部门应加强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而不是遇到工作一推了之。往常,部门遇到难以推动的工作,通过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式将任务分解下去,是最便捷的方法。殊不知,这是工作方法简单和不负责任的表现,会导致考核指标越来越泛化和庞杂。要切实为基层减负,就要改变“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的错误观念。

在考用结合方面,期待有更加明确的制度规定。可以看到,许多地方会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而相比奖金,对于很多年轻干部来说,他们或许更看重职业前景。因此,基层在考事和考人融合方面,也应加强探索,通过建立更加明确、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让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群众认可的干部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否则会让干部觉得,干好干坏只是参考,人际关系才是晋升的核心因素。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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