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坚持严在经常、管在日常,在作风建设、监督体系、聚焦关键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日常监督精准发力。坚持抓常抓长,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节点化整治”机制。针对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制定《柞水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列出公职人员职责范围内因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18种具体追责情形及问责办法,有效强化履职担当。深化干部监督“诊疗”制度,优化“12380”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高效群众监督渠道。注重抓早抓小,运用“早教育、全监督、严问责”体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监督体系协同联动,精准监督格局初显。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紧盯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廉政、综治、信访、环保鉴定以及组织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党纪法规考试、任前公示等工作,切实筑牢防止“带病提拔”的防火墙。为提升监督合力,用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定期与县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17家单位互通信息、联合会商,构建起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精准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重点监督聚焦关键,离任审计震慑强化。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逢离必审”原则。委托县审计局对离任“一把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承担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保职责的单位主要领导同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刚性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的“透视镜”和“预警器”作用,监督的震慑力得到显著增强。
(供稿:柞水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