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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四个突出”做细做实市属企业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2-08-18 15:59

近年来,咸阳市把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作为加强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完善体现市属企业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领导人员做到忠诚担当作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全面性,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为全面考准考实领导人员表现情况,建立完善了综合考核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三位一体”考核体系。组织部门联合国资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开展考核,各考核主体既有分工,又协作配合,避免了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将综合考核、经营业绩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结合起来,合理设置一定权重,综合分析研究,作为评价领导人员履职情况的主要依据。

突出差异性,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根据市属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合理确定考核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竞争类企业以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重点,公共服务类企业以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为重点,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区分领导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重点,企业正职突出战略引领、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等,企业副职突出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工作实绩等,努力做到个性化考核。

突出精准性,丰富优化考核方式。为做深做实考核工作,在用好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增加实绩公示等环节,进一步丰富考核的方式方法。积极拓宽考核渠道,要求参加考核人员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同时,注意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的意见,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领导人员表现情况。注重定量定性分析,对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指标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并按照一定权重形成考核结果。

突出导向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结合国有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优秀等次比例,对经营指标均完成、民主测评和党建工作情况较好的企业,按照3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对未完成经营指标、民主测评评议结果较差的企业,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进一步体现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领导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等次名额。将考核结果与“三项机制”紧密结合,作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咸阳市委组织部  供稿)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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