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党建 / 纪检监察 / 正文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天寿决定逮捕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14 08:52 作者:记者 吕贵民

9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天寿(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天寿作出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林晓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