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洛市把加强村干部待遇保障作为县(区)委书记领办基层党建实事硬事,着力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提高补贴标准。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全市统一为村干部补贴划出底线标准,要求村“一肩挑”人员每年补贴不低于3.6万元,其他村干部每年不低于2万元,由各县(区)据此并结合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发放标准。目前,全市村“一肩挑”人员补贴均按每人每年3.6万元发放,不是“一肩挑”的村正职补贴按每人每年2.4—3.6万元发放,其他村干部补贴按每人每年2—2.88万元发放。
优化补贴结构。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工龄补贴”的结构,其中基础补贴占补贴总额的60%,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占补贴总额的40%,按季度发放;工龄补贴根据任职年限,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商南县、柞水县还将村干部补贴标准与学历、获得荣誉等挂钩,激励村干部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干事创业。
给予学费补助。印发《关于在全市村干部中实施“千名领跑人”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组织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村干部及其后备力量参加学历提升计划。计划利用2-3年时间,使全市村干部及其后备力量普遍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学费采取办学单位优惠一点、县(区)财政补贴一点、党费补助一点、村干部个人承担一点“四个一点”的办法统筹解决,其中财政补贴、党费补助不低于学费总额的80%。目前全市共3406人计划参加,今年春秋两季共1155人报名入学,补贴、补助学费355.58万元。
统一缴纳“三金”。全市统一为在职村干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统一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3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左右,人身意外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左右。今年各县(区)共为7000多名在职村干部缴纳“三金”1202.94万元。
实行增收奖励。制定《关于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参与度和贡献度对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行为进行鼓励奖励,并明确了奖励对象范围、资金来源渠道、适用奖励情形、奖励比例标准等。目前共为145个村668名村干部发放奖励资金153.43万元。
发放离任补贴。对担任过正职且年满60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全市统一执行每任职1年每月补贴5元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还结合实际,对任满一定年限,年满55—60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按照一定标准增发离任补贴。2021年各县(区)共为11520名正常离任村干部发放补贴1223.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