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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呼唤新的保障机制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3-12-26 11:43 作者:张智全

“现在送外卖,也能缴存公积金了。”日前,福州市美团外卖骑手郭庆辉在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开通了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计,郭庆辉选择了10%的缴存比例,每月缴196元。近几个月,在福州,像郭庆辉这样选择自主缴纳公积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在少数。(据12月25日《工人日报》)

这种不拘泥于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灵活政策,让当地灵活就业劳动者享受到了公积金待遇,激活了该类群体劳动权益保障的“一池春水”。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而且随着功能的不断完善,已成为劳动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正因如此,不少劳动者把缴存公积金视为找工作的条件之一。

然而,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存范围仅限于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众多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家政服务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一度难以享受到政策红利。如何让公积金惠及灵活就业人员,已成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现实问题。

切实解决灵活就业人员最关心的公积金缴存问题,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时俱进先行蹚路。福州市为此出台灵活缴存公积金的政策,在个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退出机制方面,有针对性地推出一系列既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需求,又不加重负担的细化举措,有效激发了该类群体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公积金政策红利的生动实践,值得肯定。

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规模,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公积金缴存在内的各种劳动权益保障体系,既关乎民生福祉,更关乎公平正义,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新职业新业态为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数字经济平台业务覆盖面不断拓展,新就业形态在创造岗位方面仍有巨大潜力。各地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过程中,应该充分把握市场规律,增加就业渠道,拓宽就业空间,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形成稳就业的强大合力,让所有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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