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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3月1日)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5-05-07 07:52

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深入实施“七个提升工程”,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狠抓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4510万亩以上,总产保持在1300万吨以上。扎实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持“五良”协同,开展小麦—玉米吨粮田、高产田试验示范,持续推广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增密度等高产集成技术,加快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吨粮镇”、“吨粮村”建设。持续推动大豆、油菜、花生扩种,大力推进谷子、荞麦、豆类等杂粮增产增效。加大规模种植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扩大油茶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

(二)稳定畜牧业发展。优化生猪产能动态调整机制,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75万头左右。落实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政策,优化种群结构,推进降本增效,稳定基础产能。实施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提升工程,落实灭菌乳标识制度,支持奶畜大县推进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支持粮改饲和高产优质苜蓿基地建设。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落实4327.56万亩耕地保护任务。探索建立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管理机制,共建“一张图”,共享“一套数据”。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以各市(区)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以补定占”管控规模上限。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持续巩固“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成效,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耕地“非农化”整治。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分类有序做好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结合实际设置必要过渡期。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分类推进撂荒耕地统筹利用。有序推进河道湖泊内不稳定利用耕地逐步调出。

(四)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推进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粮食主产县、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项目建设布局,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行全流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加大抽查比例,形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作闭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建一亩成一亩。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办法,建立当年建设成效与次年任务挂钩机制。

(五)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强化省内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深入开展11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积极挖掘地方农作物、畜禽水产优异种质资源和优良品种潜质,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大力推广“四位一体”等旱作节水模式。高标准推进富硒、羊乳、苹果等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建立研产推用一体化攻关体系,打造“五良”融合集成技术应用场景。支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应急救灾能力。支持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急需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实施好购置与应用补贴惠农政策。加快推进种植业、果业、畜牧业、渔业、冷链物流等领域现代设施农业更新改造提升。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分区域、分灾种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挥好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开展排灌沟渠修复整治,加强易涝区农田水利综合治理,提升排涝能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持续提升低温冻害、暴雨洪涝、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加快构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和群防群治机制。建好管好用好应急广播。

(七)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设符合粮食生产特点的信贷产品,强化粮食生产主体信贷资金支持。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提高省级产粮大县奖励标准,深化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加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支持力度,探索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承担比例。

(八)健全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和粮食节约长效机制。有序做好粮食收购,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多渠道开发食物资源,加强蔬菜、水果、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和大中城市郊区及周边区域应急保供基地建设。促进渔业增产增效。规范发展林下经济,开发新型森林食品。加快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和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推进粮食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全链条节约减损,常态化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推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九)支持杨凌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进一步发挥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和策源功能,加快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未来农业研究院、秦创原农业创新平台建设,构建“1+10+N”区市协同推广合作模式,打造旱区种业硅谷和农业新质生产力策源地。持续提升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国际合作能力,支持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高水平对接国际贸易规则,积极融入国际农产品供应链。加快推进省农科院实体化运行。继续市场化高质量办好杨凌农高会。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提高监测帮扶质效。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加快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和风险筛查,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镇、村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聚焦“雨露计划”毕业生群体、返乡回流劳动力、无法外出务工的弱劳力和半劳力,持续增强帮扶车间和社区工厂就业吸纳能力,规范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保持稳定。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以县域为单元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

(十一)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相关工作。统筹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加大对有劳动能力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力度,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深化定点帮扶,积极衔接中央单位在陕定点帮扶工作,组织省内经济强区对口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扎实开展苏陕协作“四项行动”,引导“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合力团等加大帮扶力度。做好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

(十二)推进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全面清查脱贫攻坚以来国家投入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健全完善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过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规范有序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三)加快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扎实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开展苹果、蔬菜、茶叶、畜禽肉类、中药材、乳制品、食用菌、猕猴桃等重点产业链建设五年行动,深化部省共建和“省抓千亿级、市抓百亿级、县抓十亿级”产业链联动机制,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开展苹果自主选育新品种整县试点,率先把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培育壮大藤编、柿子等“小而精”特色产业。

(十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实施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支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深化产销精准对接,积极搭建品牌精品农产品境外销售平台,持续增强“陕农优品”影响力。加快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打造一批县域直播电商基地。推进特色种养业与加工、流通、文旅等深度融合,支持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主题村。

(十五)强化产业联农带农。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优化“一县一策”、“一区一策”事项清单,完善产业功能县、农产品主产县、生态功能县分类监测机制,做精做细首位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发展毛绒玩具、预制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综合采取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形式,提倡订单采购原料、全链条提供服务、资金技术赋能、就业创业提能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优化县域城乡规划布局。顺应人口变化趋势,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一体化布局县域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类推进100个重点小城镇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压茬建设一批“千万工程”示范村。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聚焦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施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工程、生态补偿一体化项目。

(十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水质提升和消除直饮窖水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扎实开展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千村万户“光伏+”项目。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做好水毁道路、桥梁修复,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快递进村,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加力扩围实施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加强易地搬迁点地质灾害安全监测防范,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因灾倒损住房重建。

(十八)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监管。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远程医疗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加强对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激励。提高省级基础养老金水平,鼓励市县结合实际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水平。完善县域内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敬老院改造提升。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加强残疾人保障和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提高康复救助水平。

(十九)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片区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有序消除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黄河流域、秦岭沿线、汉丹江流域开展试点镇建设。巩固深化“五美庭院”建设成果。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禁烧管控要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打好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加快推进“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制度,加强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提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功能。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和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县乡村三级联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力度,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

(二十一)培育文明乡风。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等宣传渠道作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活动,做好各类道德典型选树宣传。持续开展“四季村晚”示范展示、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加强群众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倡导新时代文明婚俗。规范宗祠建设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陈规陋习。强化“一约四会”激励约束作用,推出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持续推进乡村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强农村科普宣传。

(二十二)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斗争,持续防范整治“村霸”及农村宗族家族黑恶势力问题。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农村赌博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吸贩毒活动和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监管,强化农村燃气、消防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二十三)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突出问题治理。持续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推进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县乡监管体系,加大“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推动集体“三资”应管尽管和财务规范核算。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入场交易。

(二十四)持续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清单拟定、调整、优化等流程。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严管严控长效机制。精简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加强省级政务信息化工作统筹,推广集约建设模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

六、着力加强要素保障

(二十五)积极构建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应用,创新“信用+”金融产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强化农业信贷担保,用好“银行行长+产业链长”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机制,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扎实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实践创新。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加大对苹果、奶山羊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巨灾综合保险试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涉农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违规使用、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六)加快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开展“头雁”项目培训,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群体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调整学科专业布局,优化涉农专业教学体系。持续提升涉农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全链条帮扶乡村创业青年和青创企业发展。健全评聘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

(二十七)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实现除西安市外省内户口通迁。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大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逐步将符合准入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采取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做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不以进城落户为条件强制收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及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二十八)推动农民稳岗就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助力农民工返岗务工。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家政、养老等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深化苏陕劳务协作。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扩大项目实施规模,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加强零工市场建设,鼓励季节性、临时性等灵活就业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赋能。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

(二十九)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支持农民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民宿经济等。引导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的家庭农场,支持改善生产设施。支持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优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机制,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组建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新路径。推进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足额精准发放各项惠农补贴。

(三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配套法律政策。鼓励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法规范运行管理,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持续促进“消薄培强”。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严控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

八、强化改革驱动

(三十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立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强化土地流转风险监控,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持续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三十二)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健全乡镇宅基地联审联办审批机制,畅通农民宅基地申请渠道,保障农户合理用地建房需求。扎实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完善宅基地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因地制宜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三十三)统筹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降低公益林比例,鼓励规模化经营,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深化农垦改革,创新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好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取水用水监督管理,落实超采超载区水位动态通报制度,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压紧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重点实事,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不断开创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解读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榆林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君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中央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的行动指南和具体举措,从推进粮油作物提单产、加强耕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农业防灾减灾、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和健全粮食节约长效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

榆林市将大力推动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一批“百亩、千亩、万亩”集中连片“吨粮田、高产田”,力争全年粮食产量在256万吨以上;坚持以水定地、水地联动原则,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旱作节水农业建设,推动农业与生态协调发展;深化校地合作,加快推进植物工厂、智能连栋温室、种质资源库等项目建设,实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推动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应用;认真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发展特色养殖,探索盐碱地水产养殖,打造“一水两用、一地双收、稻渔共生”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多渠道开发食物资源,同时推进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弘扬勤俭节约风尚。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贺军平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实施意见》紧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任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了系统部署。

提高监测帮扶质效是守底线的关键举措。要加快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风险应消尽消。

协同推进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分层分类帮扶是过渡期后实施常态化帮扶的必然要求。要加快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对无劳动能力的,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牢最低生活保障底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项目资产规范管理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要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帮扶产业发展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分类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帮扶资产的有效管理,确保在脱贫攻坚期和过渡期形成的帮扶资产能够持续发挥作用,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壮大首位产业 加速富民强县

千阳县委书记 刘方斌

《实施意见》中关于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的部署,体现出强力支持县域统筹、系统集成、改革创新的导向,为壮大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县域优势产业指明了方向。

千阳县将聚焦矮砧苗木新赛道、果苗“芯”产业,深抓要素整合、深化集成服务、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聚力打造中国苹果苗木集成服务高地,促进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

一是要素整合育更好苗子。彰显“千阳果苗·世界共享”区域公用品牌效应,集聚西农苹果试验站、全省首批苗木病毒检测中心等方面科技资源,用好中国苹果首席专家资源,打造矮化自根砧、青砧等中国广普适生苹果苗木第一县。

二是集成服务促转型升级。发挥18家龙头企业优势,组建格材、滴灌、菌肥等产业联盟,开展供苗子、建园子、务果子菜单式服务,打造供应果业市场的集采集散地、引领果业转型的集成服务商。

三是联结共享强增收链条。深化“龙头企业+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带动群众在生产全环节就业,强化千阳苹果师傅培育,带动群众吃上技术饭,推动产业发展、群众增收,让红苹果成为幸福果、振兴果。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何建军

《实施意见》提出,“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建设”。这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我省将在4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是优化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布局县域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村庄建设优先序和建设重点,统筹建设与管护,压茬建设一批示范村。

二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实施农村供水、农村电网、农村公路等提升行动,选准“小切口”,加强村庄给排水、巷道硬化、快递进村、新能源汽车充电等方面建设,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三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善县域内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片区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抓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设美丽乡村。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省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建康

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点,也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实施意见》从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突出问题治理、持续为基层减负等方面对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作出了具体部署。

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和关键所在。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全方位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持续提升基层工作水平。

培育文明乡风和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要从精神生活上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持续为基层减负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要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乡村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着力加强要素保障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天军

《实施意见》立足陕西发展新阶段,紧贴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以加强要素保障为突破口,通过构建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大核心举措,推动形成符合陕西实际的要素保障框架,为加快破解乡村振兴动能不足的深层次矛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在投入机制方面,要不断创新资金支农方式,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实践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企业分别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和乡村振兴债券,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在人才供给方面,要深入开展“头雁”项目培训等乡村人才支持计划、扎实推进涉农人才教育体系改革、健全评聘激励机制,为加快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在人口流动方面,要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总体而言,投入机制、人才供给和人口流动是要素保障的三个关键维度,只有不断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和优化政策,才能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温志刚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实施意见》对强化农民增收举措进行了专章安排,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是发展乡村特色富民产业。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聚力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

二是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优先支持建设内容选得准、带动就业人数多、劳务报酬发放高的项目,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吸纳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效果。

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深化苏陕劳务对接交流,举办苏陕专场招聘会,加大直达输送力度。继续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就业能力强、增收效果明显的苏陕共建劳务品牌。

四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深入开展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管护体制机制,加大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减少农民刚性支出。

深化农村改革 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陈文

《实施意见》聚焦强化改革驱动关键环节,对统筹推进承包地改革管理、宅基地规范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2025年将在凤县、铜川市王益区等14个地区开展整县(市、区)试点,稳妥推进延包工作。加快建立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是着力提升宅基地规范管理能力。严守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做好宅基地规范审批,推动宅基地执法权下放乡镇。有序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探索有效实现形式。

三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实施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支持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种发展方式,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和村级债务规模。

四是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加大“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雷小军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保障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路径。近年来,通过政策推动、项目驱动、主体带动和行业促动“四轮驱动”,全省共培育服务组织3.5万家,年托管服务面积超过5000万亩次,带动亩均增收200元左右。

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优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机制,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尽快出台我省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意见,健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相协调的综合服务体系。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聚焦粮油生产关键薄弱环节,规范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撂荒地整治,带动小农户提升粮油单产水平。三是拓展服务领域。巩固扩大粮油服务规模,突出八大农业产业链,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四是整合服务资源。在全省分级打造100个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迭代升级。

(记者 刘印 吴莎莎整理)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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