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晓英、杨广亭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时间等事项的说明。确定会议5月26日召开,会期2天半。
会议听取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和森林管理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关于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实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法规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5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有关任免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对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议(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