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必须坚持实践检验标准,严格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党中央对脱贫攻坚的目标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即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必须坚持实践检验标准,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坚持现行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现行扶贫标准能够达到全面小康生活的基本要求,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高的标准。实现这个标准下的脱贫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也是不容易的。不能做超越发展阶段的事,那样贫困农民就可能会陷入‘福利陷阱’,对非贫困人口就会造成‘悬崖效应’,不仅难以做到,而且还会留下后遗症”。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体系,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目标后,地方出现了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急躁。有些地方急功近利,对脱贫目标层层加码;有的不考虑稳定脱贫,单纯计算当年收入,把贫困人口‘算’出去;有的不研究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措施,简单采取‘低保兜底、一兜了之’的做法。二是拖延。有些地方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比较被动,贫困群众满意度低。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制度,还要严格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全力攻坚。”要通过加强考核监督,合理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坚持成熟一个摘一个,既要防止搞短期突击,也不能故意拖延到最后一刻,坚决“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