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作为现代化治理的基本方式,是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是要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的本质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其本质要求在发展全过程中保障和实现人民民主,所以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必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我们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中,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此,必须广泛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法治一线的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开展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以及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等改革创新工作,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生动实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在立法、司法、执法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鲜明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做到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推动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尊崇法治,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