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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6-01-14 08:23 作者:胡建发

新近出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即“十二个坚持”,其中把“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进一步阐明事关法治建设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的新成果。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思考,深刻阐释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动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厚植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等重大部署,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为治理提供了系统完备的制度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要求,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法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建设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和规则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改革和发展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中国式现代化开辟了人类现代化新道路,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独具特色的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面临更为复杂的治理场景,需要通过法治明确权利义务、规范社会关系;作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法治保障分配公平、破除发展壁垒;作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法治涵养文明风尚、守护文化传承;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法治划定生态红线、规范发展行为;作为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需要通过法治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民营经济平等法律地位到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从长江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接国家战略到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法治始终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必须紧跟一步、保障一步。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深刻阐明二者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必须牢牢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法治为改革提供坚实保障,确保改革行稳致远。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更需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方面的积极作用,用法治突破改革梗阻、确保改革落实,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十四五”时期,从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对600多部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到公司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修改适应改革需要,法治始终为改革保驾护航,一系列举措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任务,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方向引领、价值坚守与实践创新方面持续发力,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以法治巩固和彰显制度优势,为高质量发展、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让法治始终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保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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