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员论坛 / 党史春秋 / 正文

小豆子决定大命运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3-01 15:40

  

  投豆选举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于11月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1937年9月,西北办事处正式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实行共 产党领导的新型的民主政治体制,一切抗日人民都享有言 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徙及思想、信仰之自 由;实行不分阶级、党派、宗教、信仰、男女平等、民族 平等的普遍、直接的民主选举。

  陕甘宁边区的基本架构由三个系统组成,一是最高权 力机关,即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二是行政机关,即边区、县、乡三级政府;三是司法机关,即边区高等法 院、分区的高等法院分庭、县法院。边区的一切权力属于 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机关是各级参议会。边区参议 会的议长、副议长,边区政府的主席、副主席及政府组成人员,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均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参议会既是陕甘宁边区的民意机关,又是边区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着 边区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利益。它的成立加强了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和拥 护,提高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参政意识,加速了边区民主化的进程。陕甘宁边 区民选政府的产生,使边区的民主政治从内容到形式都完整地体现出来,为 抗日的民主政治制度确立了坚实的基础。

  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治建设最具特色的是各级参议会、政府的组成均实行 “三三制”,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

  1940年3月6日 ,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 的党内指示信中,首次正式提出“三三制”原则。

  1941年11月6日至21日在 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 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代表大 会 , 就 严 格 按 照 “ 三 三 制”原则选举产生了边区 参议会和边区政府组成人员。高岗当选为边区参议 会议长,谢觉哉和开明士绅安文钦为副议长。林伯渠任边区政府主席,开明士绅李鼎铭任副主席。在 选举的 18 位政府委员中,有共产党员 7 人,超过三分之一,徐特立立即申请 退出,由非党人士白文焕递补,体现了共产党实行“三三制”政策的诚意和 决心。“三三制”这种民主政治体制,是在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和抗战环境 中,最为独特的人民民主体制,与当时国民党统治区的黑暗独裁政治形成了 鲜明的对照。

  与这种体制相配套的就是代表产生的办法。由于边区群众文化程度普遍 不高,尤其是在基层选举中,不可能通过画票的方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候选 人,这样,结合当地实际,简便易行的投票方式就产生了,群众把它形象地 叫做“投豆选举”。

  民主人士赵超构在他的《毛泽东先生访问记》一文中,对这种选举方式 有过详细的记述:“乡村的选举情形,并不十分拘泥形式,弃权的人还是不少。一般地说,参加的选民只有百分之六十、七十的样子。因为农民不识字的居多,所以用种种通俗的办法代替写票,有的地方叫选举做‘烧香窟窿’, 那就是用香在被选人的名字上烧一个窟窿。有些地方的习惯,候选人各有一 个木箱,选举人在他所要选举的人的箱子里投一颗黑豆,也就算选举。有些 地方,则由一个人背一只箱子,巡回到选民家里去请他们投票,这叫做背 箱。乡参议员的选举,因为都是本地人,知道得较清楚,所以并不复杂;县 级以上,尤其是边区参议员的选举,那就不是一般选民所尽能运用的了。有 什么办法可以保证八千个乡下农民能够保持主观的判断,选举一个不相识的 参议员呢?事实上,边区参议会除了选举之外,还有不少聘任的参议员,甚 至还有日本籍的参议员,它自己也并不拘泥什么形式。……”这段文字是对 边区选举办法的形象描述。

  “投豆选举”和“三三制”原则以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保证了边区群众 能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它很好地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执政理念。


  李鼎铭和林伯渠在一起

(刊载于 2011 年 5 月 26 日 《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姚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