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要永远跟着学校走,继续支持学校,一刻也不要离开学校,弟、妹也交给学校。”
这是红岩英烈王朴在就义前托狱友给母亲金永华带去的口信,口信中的“学校”,既指他们倾尽家产开办的莲华中学,也指当时的党组织。
王朴,1921年11月出生于四川省江北县一个富裕家庭。他自幼勤奋好学,深受历史上爱国志士、革命先驱伟大精神的熏陶。1944年夏,他考入设在重庆北碚的复旦大学新闻系,在校期间研读了大量马列著作,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1946年,王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王朴经常与母亲分享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母亲金永华是一位善良且深明大义的女性,在王朴的引导下,她开始阅读进步书刊,并逐渐理解了儿子的追求,默默支持他的革命活动。
为了在农村建立革命据点,王朴劝说母亲拿出30两黄金,收购了一所祠堂,开办了莲华小学(后改为莲华中学)。
随着地下活动不断开展,党组织的经费短缺问题逐渐显现。为动员母亲捐赠财物,王朴表明了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金永华深知只有共产党才能解救人民,毅然决定变卖家产支持革命。从1947年秋至1949年,金永华、王朴陆续变卖1480石田产和市区的部分房产,折合黄金近2000两,全部投用到革命事业中。
尽管王朴手握巨额经费,但他自己的生活却很简朴。1946年2月的一天,王朴和同事一起去莲华小学,从重庆到学校所在地,要步行八九十里山路。有钱人都坐滑竿,他却坚持步行,一路上同农民边走边谈。途中饿了,他们就在一家小店要了两碟小菜、一碗干饭,王朴似乎早已习惯这样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们一直走到傍晚时分才到学校。穿过学校的天井,经过一间教室才是王朴的卧室。当时王朴新婚不久,可新房陈设极为简陋,房间内值钱的家具仅有一张木床,床上的被褥也是半旧的。
1948年4月,王朴不幸被捕,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毫不动摇。特务头子问,以你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社会地位,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呢?王朴用生命诠释信仰,1949年10月28日在大坪刑场英勇就义。
重庆解放后,时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的邓小平听到王朴及其母亲金永华的事迹,很受感动,当即指示,借用王家的款项要如数归还。
1950年春,王朴的战友黄友凡代表党组织带着银行的2000两黄金存票,叩开了金永华老人的家门。金永华坚决拒收钱款,她说:“现在解放了,有了人民政府,我要钱来干啥!我的儿子是党的人,我还能向党伸手吗?”作为烈士的母亲,金永华从不索取,多次谢绝了党组织对她的特殊照顾。1984年,经过多次申请,84岁高龄的金永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夙愿,成为一名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