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1年5月16日,鄂豫皖中央分局通知第二号《各机关每日吃稀饭一次以资节约的决定》(河南省档案馆藏)

1931年8月13日,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通知第一号《统一各机关开支及个人生活费的决定》(河南省档案馆藏)
鄂豫皖苏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以大别山为中心地区的革命根据地,也是仅次于中央苏区的全国第二大革命根据地。自创立之初,该根据地就处于国民政府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之中,物资严重匮乏,军民生活异常艰难。为了克服财政困难,保障革命战争及各项事业的需要,党和苏维埃政府发起了节省运动。河南省档案馆珍藏着一组关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开展节省运动的档案资料,包括《集中财政注意节省》《各机关每日吃稀饭一次以资节约的决定》等,翔实记载了红色政权在创立之初勤俭节约、克服困难的生动实践。这一运动有效改善了根据地经济状况,促进了革命战争的发展和根据地的巩固,为大别山革命根据地“28年红旗不倒”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布节俭法令,反对铺张浪费
革命战争时期,面对物资短缺、生活困难的局面,毛泽东指出,革命战争是根据地的中心任务,而“革命战争的激烈发展,要求我们动员群众,立即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进行各项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建设事业”。在敌人对根据地进行残酷破坏和严密封锁的形势下,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始终坚持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开创性地进行经济建设,并把开展节省运动作为重要举措。1931年8月8日,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第三号通令《集中财政注意节省》,提出“集中财政节省浪费是充实我们斗争力量,同时是紧固经济基础主要工作之一”。紧接着,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发布第十二号布告,决定于1931年8月26日至9月3日实行“财政经济政策运动周”,要求“各政府机关各革命团体特别要举行节省运动”,以革命纪律来保证这一运动的开展,“绝对反对浪费金钱”。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连发几道节俭法令,足以看出苏维埃政府推行节俭运动的决心。
规定每月饭食,开展节粮运动
鄂豫皖根据地党和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节省粮食。1931年5月16日,刚刚成立的鄂豫皖中央分局就发出第二号通知《各机关每日吃稀饭一次以资节约的决定》,指出:“现在敌人正在加紧其封锁经济的手段,加以数万红军在前线的需要,跑反(旧时指为躲避兵乱或匪患而逃往别处)群众的救济和青黄不接,都要我们进行正确的粮食政策,尤必须尽量节省,减去糜费,现特决定无论什么机关,每天吃稀饭一次,希即执行。”次日,再次发布第三号通知《党和苏维埃机关每日二餐稀饭的原因》,规定“各级党部机关每天要吃稀饭一顿,现改为吃稀饭两顿,现在除在前线作战的红色战士每天吃三顿干饭外,苏维埃政府机关也是每天吃两顿稀饭,其余在后方工作的军事机关则吃一顿稀饭”。吃稀饭的规定仅适用于后方机关,而前线的红军战士仍将获得相对较好的粮食供给,并且对后方军事机关的节省要求则低于党和苏维埃政府的机关。同时,特意指出这样决定“不是党和苏维埃政府机关食粮的供给已经到了万分困难的地步”,而是因为“领导群众的共产党及代表工农群众自己谋利益的苏维埃革命政府,定要尽力刻苦自己,节省粮食,接济群众,以减少民众的痛苦,和尽可能的供给前线革命战士的需要”。同年7月,《鄂豫皖苏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文件之五——粮食问题决议案》再次强调,“粮食问题是决定革命胜利重要条件之一……节省粮食也是重要方法,特(区)苏(维埃)以前决定苏维埃党部等机关每日两餐稀饭一餐干饭,军事机关每日一餐稀饭两餐干饭,是适当的办法,苏维埃应宣传群众自愿的节省”。在厉行节约的政策中,党和苏维埃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做节约粮食的躬身践行者,不仅有助于克服根据地的粮食困难,而且也培养了根据地广大军民艰苦奋斗的作风。
精简办公经费,规范生活支出
为增强斗争一线力量,减少不必要开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各级党组织始终把精简办公经费、规范生活支出作为节省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仅提出每次大会及举行会议时,扎彩、放鞭炮、买纸烟一律停止,同时把烟、酒、肉定为奢侈品,禁止用白纸糊墙、垫桌,禁止点蜡烛,禁止苏维埃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穿用机关的衣服和东西。1931年8月13日,鉴于某些浪费现象仍然存在,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门发出第一号通知《统一各机关开支及个人生活费的决定》,对各机关开支及个人生活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一)各机关在财委员(会)开支只能按下列数目,每月分三期开支;(二)各人员生活每天不得超过一角;(三)各人员鞋袜、手巾、牙粉、纸烟等等,每人每月一元五角,不得随便在公项下开支。”1931年9月18日发布的《鄂豫皖区工农监察委员会通令第二号》更是明确规定,“监督苏维埃有无官僚腐化脱离群众等现象……苏维埃工作人员生活最高限度要与普通农民一样,不能超过农民生活”。在严明政策管理之下,广大苏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逐渐形成节衣缩食、勤俭廉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革命战争取得胜利。
设立工农监委,遏制奢靡贪腐
为把节省运动落到实处,坚决反对奢靡浪费,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同贪污腐化作斗争的监察机构——工农监察委员会。1931年5月18日,成立不久的鄂豫皖中央分局就发出《鄂豫皖苏区中央分局通知第五号——关于组织工农监察委员会》,明确工农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专一来和一切苏维埃机关中的官僚腐化倾向斗争的,他的权限是揭发这次官僚腐化倾向公布给工农大众知道,同时拟定惩戒办法交政府采取执行”。7月1日至7日,鄂豫皖苏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新集(今河南新县)召开,选举产生了工农监察委员会,这比1931年11月中央苏区建立的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还早4个月。大会颁布的《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工农监察委员会条例》,是我党历史上较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文件。之后,鄂豫皖苏区又相继制定了《鄂豫皖苏区工农监察委员会通令》《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法规制度。工农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有效履行职能,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纯洁了党的队伍,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保证了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
(作者系河南省档案馆馆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