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员论坛 / 纪检监察 / 正文

科技引领改革 建设智慧法制

——全力开创新时代陕西公安规范执法新局面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9-07-04 09:25 作者:韩岩

伴随着共和国改革开放、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在公安部法制局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争当西部一流、争创全国先进”的目标,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全力推进、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执法水平、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为实现陕西公安工作“三年三步走”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证。2018年,全省社会治安满意度再创新高,达95.03%,公众安全感达94.22%,连续多年保持了增长态势。

2011年,公安部在延安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重点推介我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有效做法。

2017年,公安部宁夏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

近期,公安部南京会议又重点推广了我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

目前,我省在受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审核“两统一”工作机制、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化建设、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居于全国前列。

盘点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呈现七大亮点:

亮点一:狠抓源头保障,公安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健全。自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深化公安立法、完善公安执法制度、健全公安执法标准,在刑事执法、治安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等主要方面,建立了较完备、系统的公安法规制度体系,公安执法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亮点二:狠抓执法培训,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全面提高。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位,从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入手,大力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软实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参加执法资格等级培训考试的民警累计达到6.6万人次。全省累计培训处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300余人次、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5600余人次、科所队领导干部1.2万余人次。

亮点三:狠抓公安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展现新特色。我省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为抓手,全面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执法权力运行管控,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目前,全省共建立县分局案管中心123个,建立派出所案管室1389个,专职案管员1056人,切实从案件“入口”进行质量把控,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受立案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了“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有效防止执法问题和冤假错案发生,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群众对受立案的投诉量逐年呈下降趋势。

亮点四:狠抓执法安全,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取得新成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服务实战、全面升级”的原则,我省执法办案场所不断向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和规范化建设迈进,彻底改变了过去宿办一体、管理混乱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一站式”办案。目前,全省123个县分局全部建立了独立的执法办案中心,1389个派出所全部建立了独立的执法办案区,全省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均按规定流程设置了各个功能室,安装有覆盖全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所有讯问室都配置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真正实现了对办案活动全方位、全流程、全过程的实时、动态、闭环式的监督管理。

亮点五:狠抓科技支撑,执法信息化建设飞跃发展。自2011年3月开始,我省在全国较早地开展研发了全省统一的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于2014年底顺利通过了专家验收。目前,这一系统全面覆盖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基本业务,通过搭建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执法培训、执法信息管理五大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了执法办案网上进行、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与管理、执法信息网上研判、全省数据交流共享的目标。之后,又逐步增加了受立案等功能模块,将110接警信息实时对接到执法办案系统,标志着我省统一的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机制基本形成。同时,积极开展阳光警务执法活动,加快研发“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从源头上监督有案不受、受案不查、立案不办以及不答复的问题,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了执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共通过阳光警务公开系统公开接处警信息150余万起、刑事行政案件72万余起、行政法律文书17万余份,公开率达到98.8%。

亮点六:狠抓考核评议,执法监督发挥新效能。200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落实和制定了《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暂行办法(试行)》,被公安部作为先进经验推广。据统计,2010年至2018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累计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7350场次,年度考评执法单位1400多个次;累计考评各类案件300余万起,考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0%以上;累计评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78个、执法质量优秀科所队258个、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单位11个。

亮点七:狠抓典型引领,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展示新形象。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把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作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以“一局一品一亮点”为带动,针对关中、陕北、陕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同的实际,分层级、分地域培养执法示范典型,全省相继推出了宝鸡和渭南执法制度建设和铜川受立案执法办案信息化管理、延安网上执法考评监督、榆林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安康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等执法“标杆”,在市、县两级培养和创建了一批领导班子和队伍法律素质较高、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管理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领先、执法质量优秀、群众满意率较高的优秀执法典型。

经过多年努力,铜川市公安局、安康市公安局相继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市级执法示范公安局,汉阴县公安局等9个单位相继被命名为全国县级执法示范公安局,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七里派出所等16个单位相继被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科所队。

实践证明,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只有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陕西的目标。

责任编辑:林晓兵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