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大学毕业证、驾驶证、营业执照……只要是证件,这夫妻俩都能做。近日,王某某、秦某某夫妻二人因制作、贩卖假证等罪名,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
2009年开始,王某某以买卖假证为业,从他人处购买空白证件封皮、纸页和假公章,制作各类假公文、证件、文书出售。2015年开始,王某某的丈夫秦某某也开始参与制售假证活动,秦某某主要是帮助妻子给购买者寄送快递。2018年11月,二人被警方抓获,警方在其家中查获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等的各类印章共计1717枚,居民身份证3张,居民户口簿2本,各大银行交易流水123份,大学毕业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制成品共计96份,以及空白的毕业证书、离婚证、结婚证等各类证书562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秦某某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丈夫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最终决定,一审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及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三罪并罚,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8万元;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莲湖区法院法官提醒大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最高可能判处10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购买、使用伪造的证件也很有可能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应当知法守法,发现路边及网络上有制假广告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抵制购买、使用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