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同时,要用科学办法进行管理,切实管到位、管到点子上。“八小时以外”是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集中体现,也是作风建设的重要“窗口”。“八小时以外”绝非“法外之地”,而是检验党性修养、考验廉洁定力的重要考场。严守“八小时以外”纪律红线,既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损害了党员的形象,破坏了政治生态。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党员干部个人的作风,更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行为,往往披着“人情往来”“私人交往”的外衣,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有的违规参与吃喝宴请,甚至以“一桌餐”等隐蔽形式逃避监督;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通过“雅贿”进行权钱交易;有的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追求奢靡,与利益相关者构建不正当关系网;还有的参与赌博、酒驾醉驾危害公共安全,或因生活作风违背公序良俗。究其本质,都是对党的纪律规矩的违反,看似是“偶然失范”,实则是政治意识的“严重缺位”。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行为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也破坏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思想认识偏差,纪律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对“八小时以外”的纪律要求认识不足,存在思想误区。他们认为“八小时以外”是个人自由时间,可以随心所欲,不受纪律约束。在这种错误思想影响下,他们对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之心,有的甚至忘记了党员干部的身份,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干部权力观扭曲,将手中的权力视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八小时以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管理服务对象在“八小时以外”与党员干部建立起利益关系。这种公权私用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了解不够深入,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到位。同时,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违反“八小时以外”纪律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这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认为即使违反纪律也不会受到严厉惩罚,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随着党员干部的社交圈和生活圈诱惑不断增多,一些党员干部在物质享受和金钱利益面前难以抵挡诱惑,从而陷入腐败的泥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缺失,未能形成有效约束。一些党员干部忽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等亲属教育管理不严,导致他们利用党员干部的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
严守“八小时以外”纪律红线,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确保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能严守纪律底线。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学习党的理论和历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使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将“八小时以外”的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让他们清楚知道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明确纪律红线和底线。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建设廉洁文化阵地等方式,让廉洁文化深入人心。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领和浸润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自律。
完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纪律规定,明确行为准则和禁止性条款。细化对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等监督平台的作用。
强化监督管理,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建立健全举报反馈机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筑牢廉洁防线。通过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助廉活动。教育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枕边风”,提醒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注重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亲情观,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鼓励党员干部家属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建立家属与组织沟通联系机制,家属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倾向或行为时,及时向组织报告,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强化自我约束能力培养,助力严守“八小时以外”纪律红线。自我约束是纪律意识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的关键,需引导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主动构建“行为边界感”。可通过案例教学让干部清晰知晓“八小时以外”可为与不可为的具体范畴,明确违规吃喝、违规收礼、参与低俗娱乐等行为的后果。鼓励干部建立个人“八小时以外”行为清单,定期对照纪律要求自我检视,对可能触碰红线的社交、消费等活动提前规避。同时,通过开展“纪律微课堂”“情景模拟推演”等活动,提升干部在复杂私人场景中的判断力与抵抗力,让其在无人监督时也能坚守底线。当自我约束成为本能,党员干部便能在“八小时以外”主动远离纪律“雷区”,真正将纪律红线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从根源上筑牢廉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