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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人民利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5-11-17 11:04 作者:桑林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总结新时代以来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坚持人民至上”是其中之一。这一原则,要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政治立场。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坚持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我们常说,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人民、保障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才能更好地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心中装着群众,手中握有真理,脚踏人间正道。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执政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打天下、守天下,守的是人民的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要想赢得民心、赢得时代,就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敬畏权力、敬畏人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发扬斗争精神,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交锋、勇于亮剑,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时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为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斗争到底。要强化担当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把各项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我们党强力反腐,纠“四风”树新风,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不仅要查办大案要案,还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微腐败”容易演变成“大祸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特别是要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快立案、严查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新征程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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