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这首著名的元代散曲小令,辛辣尖锐地讽刺了那些无孔不入、贪得无厌的人,堪称入木三分。
现实中,就有这样厚颜无耻的“老先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原校长黄某某,十年间竟将学生食堂当作私人“提款机”,通过虚增食堂食材采购量侵吞学生伙食费高达90万元。
校园餐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为了满足个人贪欲,黄某某竟然从孩子“牙缝里抠钱”,透支的是孩子的健康,伤害的是公众感情,践踏的是社会信任。
最新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类似的“蝇贪蚁腐”还有4例: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住房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王某某贪污案(依法惩治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代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医保基金领域职务犯罪),黄某贪污案(依法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职务犯罪)。
5个案例分别发生在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医保基金、校园餐饮、侵害残疾人权益领域,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从行政级别看,5名被告人只不过是基层干部;从涉案金额看,或许不及“惊天大案”。然而,这些人将手中权力发挥到极致,将靠山吃山、贪得无厌演绎得淋漓尽致。因为发生在群众身边,此类“蝇贪蚁腐”给人造成的痛感尤为直接强烈。
反腐败斗争中的“老虎”“苍蝇”论,其实不过是一种比喻。现实情况是,一旦权力无法制约,即使是嗡嗡作响的“苍蝇”,也能化身牙尖爪利的“猛虎”。从实际危害看,微腐败往往也能成为大祸患。每个贪腐分子都是肆虐的“老虎”,都需要以法律的手段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老虎”露头要打,“苍蝇”乱飞要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就必须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就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飞之鸟,死于美食;深泉之鱼,死于芳饵。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既是“紧箍咒”和“安全阀”,更是“防腐剂”和“护身符”。将浩然正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是一种道德情操,更应该成为一种行为准则:“正己”才能“正他”,“律己”然后“律人”。对于执法执纪部门来说,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不能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而“不能腐”,有利于提高觉悟从而“不想腐”。
腐败一日不根除,反腐败一刻不停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才能确保“微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