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工作部署中,“牵头”二字频频出现:牵头推进、牵头负责、牵头协调……按理说,“牵头”意味着挑重担、打头阵,是攻坚克难的“主攻手”“火车头”。但在实际运行中,一些地方的“牵头”机制却走了样:要么演变成“谁牵头谁干”的无限责任,要么成了“只牵头不干”的挂名担当。“牵头”变味走样,既破坏干事生态,也拖慢改革发展的整体进度。
“谁牵头谁干”,是权责配置与资源配置的双重错位。本需多部门协同的事项,最后却成了牵头单位的“独角戏”。协调靠“求”、落实靠“催”,权责不对等、压力单点集中,使牵头单位变成了“包揽者”,配合部门只“看戏”“搭车”,难以形成合力。
“只牵头不干”,则是一种形式主义。有的单位文件上挂名、会议上表态,关键节点却缺位,既不统筹资源,也不跟踪进度,任务一分解便“偃旗息鼓”。责任虚化、落实掉链,使工作在失衡中出现进度缓慢。
“牵头”为何容易变味走样?这既有责任边界不清、考核评价失衡的结构性原因,也有作风不实、担当不足的主观因素。更深层次看,“牵头”机制是对治理体系协同性的一次检验,是对干部执行能力和工作作风的直接考察。如果没有清晰的责任链条、明确的任务清单、有效的进度管理,再好的制度设计也难以落地。
“牵头”的实质在于以机制促落实。唯有权责对等、流程顺畅、作风过硬,牵头才能牵到点上、落到实处。
首先,责任链条须更清晰。牵头单位不是无限责任主体,配合部门也不是可有可无的配角。应将任务细化为可执行的小单元,实行节点化管理,做到“牵头有抓手、配合有职责、落实可追溯”。
其次,协同机制须更顺畅。可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联合攻坚小组等机制,实行定期会商、实时调度、问题会诊,避免“你推我等”或“各自为战”。唯有让“主攻”与“助攻”同频共振,才能形成体系化合力。
最后,考核评价须更精准。检验牵头效果,不在文件多少、会议多少,而在难题是否破解、群众是否受益。对真正动起来、干到位、见成效的,要强化激励;对挂名牵头、推诿拖延、不作为慢作为的,要精准问责。以结果导向倒逼责任落实,让牵头工作从“有名”走向“有实”。
“牵头”机制,是推动复杂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唯有以更科学的制度设计、更严密的运行机制、更过硬的干部作风,才能不断提升组织力、执行力,更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