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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射洪市: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2-04-18 09:07 作者:刘涛

近些年来,四川省射洪市通过完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开展“阳光问权”等方式,强化对村级事务全过程监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拓宽“覆盖面”,做实日常监督。制定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运行流程和风险防控等具体内容。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目录,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途径,明确公开事项和时限。建立由村党组织副书记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监督体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监督村级重大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

划定“基准线”,明确重点监督。把村级重大运行事项全部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按照“一事一组队”原则,从无职党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法律顾问等人员中组建工作组,列席决策会议、现场查看项目进度等方式,全程参与村务决策讨论,监督实施过程。

把握“关键点”,开展问权监督。定期开展“阳光问权”,村级关键岗位人员报告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质询、测评。对全市在村实施的重点项目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收集整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公开问询。对于问询、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限期整改,并给予教育、约谈、通报等处理。


责任编辑:李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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