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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深化校地合作 凝聚培育合力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5-08-25 10:31 作者:通讯员 黑仁轩

核心提要

●贯通职称评价通道,对评价考核合格获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分别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可按规定直接申报工程技术高级职称

●发起成立“黑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联盟”,通过政府部门出政策、培训机构搭平台、企事业单位提需求,构建数字技术人才精准对接、有效供给的培养、评价、使用一体化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教学+实践、毕业证+职称证”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自主研发适用于大数据、智能制造等职业的实践系统和实训设备

近年来,黑龙江省立足发展需求,启动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通过筑牢根基、完善体系、创新机制、汇聚合力等举措,着力培育具备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适应发展需求的数字技术人才队伍,有效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制度设计,筑牢项目实施根基。黑龙江强化系统联动,邀请省内数字技术领域专家指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培育方式、政策保障以及服务监管等事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资金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省内高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师资优势,将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资源整合、扩大办学影响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前,该省已建立6家培训机构,可开展12个数字职业领域初、中、高级培训。

完善政策体系与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内生动力。黑龙江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数字领域人才的培养供给、交流合作、创新创业、激励保障等事项,在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数字技术人才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贯通职称评价通道。着眼于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对评价考核合格获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分别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获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可按规定直接申报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在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增设数字技术领域相关专业,支持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专业人才申报晋升工程技术职称。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初、中、高级培训合格证书且在黑龙江省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次4000元、5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学员培训补贴。通过评价机构考试的学员,初级、中级每人再一次性加发评价补贴500元,高级每人再一次性加发评价补贴1000元。衔接聘用待遇激励。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培训及评价结果择优聘用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其中,事业单位可按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企业可将薪酬待遇与专业技术等级相挂钩,充分调动数字技术从业人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多元培育合力。为提升项目实施质效,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培训机构、用人单位的积极性,省人社厅发起成立了由政府职能部门、省内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的“黑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联盟”。明确联盟定位。立足打造数字技术人才培养联合体,通过政府部门出政策、培训机构搭平台、企事业单位提需求,构建数字技术人才精准对接、有效供给的培养、评价、使用一体化工作格局。强化部门协同。协调国资、工信、教育等部门分别负责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省内高校宣讲数字工程师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及时向培训机构反馈用人需求,推动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精准对接。健全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项目进展,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及时跟踪任务推进情况,受理企事业单位加入联盟,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储备。

指导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培训机构立足长远,加大投入,精心构建高质量数字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师资和课程建设。组建由专家、教授、学术带头人、产业工程师构成的师资库;系统设计培养规划、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实训平台;开发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理论与实操结合、学考并重”教学模式,筑牢培训基础。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与部分高校进行融合培养模式洽谈,探索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内容融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探索建立“教学+实践、毕业证+职称证”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自主研发适用于大数据、智能制造等职业的实践系统和实训设备,大幅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率。加强项目推广促招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培训机构组建了专项团队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30余家单位达成合作意向。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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