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潍坊市坚持把树牢正确政绩观摆在干部队伍建设突出位置,立足全方位、聚焦全过程,通过任前立导向、任中纠偏差、任后问质效,引导广大干部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创造真绩、实绩。
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从政治忠诚、宗旨意识、显绩潜绩等方面,明确政绩观正负面情形,并在任前谈话时与新任职干部必读、任前告知清单等一并发放,做好履职责任提醒。挖掘本地传统文化资源,开发打造“从郑板桥为政思想看新时代政绩观”等5部精品课程,组织干部任前集中收看,帮助校准政绩观坐标。
健全“日常工作动态随访、关键节点实绩展评、重点任务一线跟踪”考察机制,看对“国之大者”是否心中有数、决策思路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善于打基础利长远、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综合运用巡视巡察、专项督察、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手段和成果,及时发现纠治各种政绩观偏差问题,对典型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发挥好警示作用。近3年来,先后对2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通报典型问题2起。
为全面了解干部政绩观表现,在干部离任1年内,深入原单位开展“政声人去后”追溯式考察。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确定谈话范围,听取领导同事、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的评价意见,并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多维立体印证。将考察结果作为后续监督管理、选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政绩观偏差的视情节给予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