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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与慈善事业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5-12-08 10:30 作者:朱智生

慈善事业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守正创新,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有关任务举措的落地落实,以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优化分配格局 推动共同富裕

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开展第三次分配,推进共同富裕,首先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和个人收入稳步增长;其次,要健全激励政策,完善税收优惠与荣誉表彰制度,探索建立房产税、遗产税等调节机制,引导更多资源向慈善领域倾斜,形成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进而有效改善社会收入分配格局,弥补市场机制在实现效率最优时对公平兼顾不足的短板。

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给学生送书

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可直接捐赠,也可通过设立各类慈善基金、企业基金、家族基金、慈善信托等形式,扶助弱困群体,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参与者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能为自身发展增添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生态,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互促双赢。慈善机构应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定准受益对象,广泛动员有奉献意愿的群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接受监管,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捐赠分配。同时,配合国家重大战略,科学设置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公益慈善项目,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奉献爱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弱有所扶 共享发展成果

在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政府承担着兜底保障的核心职责,而慈善事业作为重要补充,在扶助弱困群体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客观地看,政府提供的普惠性保障在满足困境儿童心理疏导、独居失能老人生活照料等个性化需求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而慈善凭借灵活的项目设计、精准的资源对接和深入基层的服务网络,能为有特殊需求的弱困群体提供“量身定制”的生活与精神双重帮扶,更好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1亿,占总人口22%。当前,慈善组织以其灵活性、精准性与社会动员能力,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承担着“完善赋能”的角色。作为资源统筹者,慈善组织负责提供项目与资金支持,帮助搭建服务平台,协调志愿者提供专业服务与情感陪伴,有效填补了基本保障之外的服务缺口,为实现“老有颐养”提供了有力支撑。

弘扬慈善文化 汇聚慈善力量

中华文化历来具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慈善事业既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纽带,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深入挖掘阐释,厚植慈善事业发展壮大的土壤,积极营造有利于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社会氛围,让慈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慈善志愿者照顾老人

开展慈善文化“五进”,既是新时代探索慈善文化融入社会肌理、浸润百姓生活的创新实践,也是打通慈善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慈善文化进机关,旨在倡导公职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发挥机关单位在慈善实践和道德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慈善文化进企业,着重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坚守诚信底线,将社会责任融入发展实践;慈善文化进社区,促进居民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增强社区凝聚力;慈善文化进乡村,助力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规民约的落实与完善;慈善文化进家庭,倡导家风道德建设,引导家庭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

通过慈善文化“五进”,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汇聚慈善力量,使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关心慈善、参与慈善的文明风尚更加深入人心。

拓展方式举措 强化应急慈善

应急慈善是慈善力量为协助政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采取的一系列应急举措。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增“应急慈善”专章,从法律层面明确慈善组织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职能定位与运行规范,为慈善力量参与应急处置提供了法治保障。

当前,除传统的款物募集与志愿者招募之外,应急慈善的方式也在不断拓展。一方面,针对特定人群,大力实施专项慈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为应急慈善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凭借其用户基数大、内容更新快、互动性强等优势,在救灾信息汇集和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应急救援领域中的应用也日益广泛,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不仅为应急指挥、资源调配提供了强大信息支持,也为慈善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更快捷的途径、更有力的保障。为此,应将应急慈善纳入整个应急指挥系统统筹协调,明确不同参与主体的具体职责,健全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应急慈善的重要作用。

规范慈善行为 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慈善组织必须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在法治轨道上促进自身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新时代慈善事业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确保各级慈善组织一以贯之践行党的宗旨、响应党的号召、当好党的助手,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健全慈善工作网络。加快健全省、市、县(区)、镇街、村社五级慈善组织网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格局。对于新申请注册的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民政部门应优化认定流程,加强分类指导,充实完善条件程序,形成规范的组织形态。同时,聚焦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环节,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志愿者工作机制。

提升“智慧慈善”建设水平。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建设统一的慈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项目申报、资金捐赠、进度公示、成效反馈等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数据赋能,建立“需求端—供给端”精准匹配模型,减少救助资源浪费,提升慈善帮扶的精准度,构建一张“慈善网”全覆盖的数字慈善。

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建立健全多层级、多元化的社会褒奖机制。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要对行善者进行表彰奖励,大力宣传他们的突出事迹和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允许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及受益方对捐赠方、助人者给予精神褒奖。加强慈善教育和慈善知识宣传普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实践和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正确看待、理性参与、大力弘扬慈善事业。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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