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不仅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前沿阵地,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坚力量。将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必须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三大关键环节,为企业在新征程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是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屏障。在新时代背景下,企业监督工作同样必须与时俱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格局,将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突出政治监督,确保发展方向。企业监督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看,重点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机制,将政治监督要求融入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要重点监督企业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企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车间了解情况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智慧监督平台,对重大项目投资、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进行全过程监督。通过建立廉洁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实现监督工作从“事后查纠”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特别是在项目开发、技术创新等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监督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完善举报机制,形成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完善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推动党内监督与企业内设监督机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成果共用工作机制。要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避免监督缺位或监督重复,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构建起纵横联动、协同高效的“大监督”格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严格执纪标准,维护纪律刚性约束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严格执纪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核心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提升执纪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执纪必严,维护纪律权威。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在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严肃执纪,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深化运用“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焊装车间
精准运用政策,体现严管厚爱。要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保持惩治力度,又要注重教育挽救。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通过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探索性失误与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振作精神投入工作。
规范执纪程序,提升办案质量。要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验。要加强对执纪审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要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实战锻炼等方式,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执纪队伍。
强化问责追责,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是督促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明晰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要细化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将管党治党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落实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督查检查等方式,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级级传导。
规范问责程序,做到精准有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照权限和程序开展问责工作。要深入调查核实,准确界定责任,区别不同情况,做到错责相当、宽严相济。特别是在推进新技术研发、新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问责事项调查核实机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要注重听取被问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合法权益。对问责处理决定,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结果运用,深化治理效能。要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将问责情况纳入企业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发挥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管理机制,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治理效果。要建立健全问责回访机制,跟踪了解被问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认识到位、整改到位、表现突出的干部,要适时提出使用建议。要推动问责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针对问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持续完善企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