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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人的数量: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口根基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6-01-04 16:20 作者:杨雪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进行部署。当前我国人口已由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这个新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支持人口生产、保持合理人口规模,成为应对人口问题的关键之举。

幼儿园教师带领小朋友在户外活动

应对人口收缩挑战

完善人口生育养育支持体系,对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加大对人口生育的投资,实施生育补贴、托育服务、生育成本分摊等一系列提升和稳定人口数量的生育支持政策,有助于解决人口生育养育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保障流动人口、女性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保证“生得起、养得好”中彰显民生温度,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应对老龄化和少子化双重压力的必然选择。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叠加少子化趋势,人口结构发生深刻变化。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2%;预计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人,占比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同时,出生人口数量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已降至1.3左右的超低水平,这直接导致劳动力供给不足,人口抚养比上升,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抑制经济增长潜力。必须加大人口生育支持力度,稳定人口数量和规模,优化人口结构,不断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支撑。人口高质量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而数量合理是质量提升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国传统人口红利逐渐减弱,人力资本积累步伐不断加快,但人力资本红利的积累和释放依然需要依托足够的人口基数。支持人口生育,不是简单追求规模扩张,而是通过教育成本分摊、提升服务质量等举措,实现“数量-结构-质量”协同发展,为推进中国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堵点、卡点有待打通

目前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人口生育,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难点和堵点,影响制约了人口生育支持的效果。

政策落地存在痛点。首先,生育成本较高。目前,住房、教育等刚性支出成为家庭的主要压力。现有补贴多集中于生育环节,0-3 岁托育阶段支持薄弱。在一些地方,托育机构仅能满足不到10%的需求,持证保育人员紧缺,复合型照护人才供给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生得起、养不起”的问题。其次,生育休假制度落实不够。法定产假与育儿假在实践中有缩水现象。调查表明,有的企业超过三分之一的女职工产假休不足,超过五分之一的女职工配偶未休过育儿假;不少民营企业女职工面临“休假即失业”的风险。最后,流动人口生育支持获得感不足。一些流动人口因户籍限制,使其难以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资源。家庭支持缺失、政策衔接不到位等抑制了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出现“流动越频繁、生育意愿越低”的现象。

资源配置存在难点。首先,重补贴轻服务。比如,在托育领域,扶持资金多用于补贴发放,相关服务机构建设与人才培养投入不足,导致托位数供给和托育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地区托位覆盖率和托育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其次,区域与群体覆盖不均衡。生育支持政策呈现“东部强、西部弱”的格局,中西部省份配套措施相对不足;一些人口聚集的大城市存在托育服务缺口,有的中小城市又存在托育服务供给过剩、托育机构招生难的问题。再次,专业人才供给不足。托育行业需要兼具教育、保健、心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现有培训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人才供给与需求不够匹配。

制度协同存在堵点。首先,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比如,托育机构审批需经多部门备案,流程比较繁琐;育儿假落实缺乏跟进监督,一些企业单位欠账较多。其次,跨区域政策联动不紧密。不同地区生育补贴、托育资源、入学政策存在差异,流动人口在迁移中面临政策衔接断点。比如,某地流动人口生育补贴需回户籍地申领,跨区域报销比例差异较大。最后,长短期政策衔接不够有力。补贴政策虽能刺激生育增长,但缺乏与教育、住房等长期政策的衔接,难以从根本上稳定生育预期。

医院新生儿科

三维施策、精准破局

促进人口数量与质量协同发展,需从权益保障、资源配置、制度协同三个维度综合施策,精准破解人口数量投资的瓶颈问题,持续激发人口生育潜力。

健全补贴补助政策,完善权益保障机制。优化生育成本分摊机制。健全“基础补贴+阶梯提标”体系,适当提高西部省份财政补助比例,将补贴覆盖0-3岁全阶段,针对三孩家庭制定合理补贴标准;推动住房、教育成本分流,根据各地实际适当上浮二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探索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免费,大幅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健全休假权益保障机制。探索“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共担机制,对落实育儿假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税收优惠或社保缴费减免,对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督促;将灵活就业女性纳入生育津贴范畴,通过就业社保补贴等措施,提高产假落实率。强化流动人口政策衔接。推行“居住地为主”的服务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服务平台,实现补贴申领、医保报销“跨省通办”,确保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即可享受本地托育、教育资源,降低跨区域报销比例差距。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破解供需失衡难题。调整财政投入结构。提高托育领域财政投入的服务类占比,统筹预算内投资与专项债,逐步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广“公助民营”托育服务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提升农村托育服务覆盖率。推动区域群体精准供给。对中西部省份给予专项转移支付,推动出台配套生育补贴政策;引导大城市将托育设施纳入住房配套强制标准,推动中小城市过剩托育资源转型为“托育+早教”综合体。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依托职业院校开设托育专业,对参训学员给予适当补贴,大幅提高培训规模;建立县域托育人才定向培养机制,通过学费减免等方式鼓励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破解人才供需矛盾。

深化制度协同创新,打通政策衔接堵点。推进跨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生育支持统筹协调机制,实行托育机构备案、补贴发放等事项“一网通办”;将育儿假落实率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与招投标、融资挂钩,强化政策执行力。推进支持政策全域贯通。促进生育政策无缝衔接,实现补贴标准、托位供给、入学资格跨域互认;落实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责任,将生育服务纳入基层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建立“家庭支持档案”,提供育儿指导与社会支持。推进长短期措施有效衔接。短期实施好生育补贴,长期将生育支持嵌入住房、教育制度,探索随人口流动机制,将托育、教育、就业支持贯通衔接,形成“生育-养育-发展”一体化的支持链条。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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