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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工作中应有的三种境界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0-04-21 14:35 作者:田宇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谈及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三种境界,并进行了详细的阐释。但是用来形容我们普通平凡、重复繁杂却又直面群众利益的基层工作,似乎有些不够接“地气”。个人认为,在基层工作中,我们党员干部应该有“我应该,我可以,我愿意”这三种境界。

我应该,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担当的使命感;我可以,彰显的是一种从容面对的自信心;我愿意,饱含的是一种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这也是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面对工作的三种境界,首先是应该对自己的党员身份、岗位职责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明确哪些事情是自己责无旁贷、必须要干的;接下来是我可以,用最通俗的说法就是“干得了”,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提升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为民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素质,让自己的能力水平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可以在工作中从容面对、游刃有余,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最后是我愿意,这是基于我应该、我可以的一层境界,在足够的责任心和能力水平的保证下,将纪律要求、规章制度的“他律”,内化为一种积极主动、严于律己的高度“自律”。

当然,这三种境界也是相互穿插、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不难看见,一个有责任心的干部,工作能力水平一定不会差,一个干部对工作充满激情,那么他也一定能高水准的履职尽责。那么,在党员的干部培养上,应该从这三个方面多维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开展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责任心,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典型引领、情怀感染提振工作激情,全方位促进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

我应该,我可以,我愿意。也当自勉。


责任编辑:卫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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