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南县制定出台《县管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正负面清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县管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正负面清单评价管理。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绩效和干部表现考评机制,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评优树模、选人用人机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从6月起,对洛南县所有县管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逐季度汇总进行赋分公示,实行正负面清单评价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正面评价清单和负面评价清单,正面评价清单主要包括市级及以上综合或单项工作考核前三名,受县委及政府以上表彰,县级及以上督查通报先进,承办市级及以上现场会,获正面评价,工作经验受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先进经验得到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市级及以上综合或单项工作考核后三名,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县级以上督查通报批评等情形,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负面曝光。对正面清单收集实行“定期申报、统一审核”,由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每季度申报一次;对负面清单收集,实行“责任单位提供、统一审核认定”,由纪委、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安排及时提供单位及个人负面清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对正负面清单实施科学分类赋分,分别建立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正负面清单台账,初始均为100分,根据评价情况实行加减分。对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正负面清单评价结果,分别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平时考核和年度个人实绩考核主要依据,评价结果用于评优树模、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单位领导和科级领导干部评价情况进行末尾追究。
(供稿:洛南县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