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功县始终坚持将干部人事档案作为选任、监督和管理干部的重要凭证,严抓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的范围、程序及纪律,不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工作,以高质量的档案信息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抓运用,强化查借阅范围。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细化规定了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七大类情况,一是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管理等;二是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三是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四是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五是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六是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七是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抓制度,强化查借阅程序。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流程图》,规范要求各单位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需有查阅单位两名党员干部持《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审核,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同时,建立查借阅全程纪实台账,要求查档人员在《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簿》做好查档对象、查档事由、查档内容、办理时间等相关信息登记。今年以来,提供查借阅档案1300余册,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
抓纪律,强化查借阅安全。严格执行《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保密档案管理和利用的要求,杜绝查借阅人员查借阅本人及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档案;查借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污损、抽取、撤换、增添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干部档案内容,只允许查阅批准查阅的内容。对违反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档案使用安全有效。
(中共武功县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