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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三步走创新村(社区)绩效考核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1-12 12:20 作者:乔佳玮

潼关县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近日印发《潼关县村(社区)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以组织振兴推进乡村振兴。

走实“内容步”,考出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分共性目标任务和个性目标任务两大类,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完成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任务情况。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日常考核记载、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为保证考核内容的全面性,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包含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基层治理、负面舆情、乡村振兴、平安创建、环境卫生、信访稳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二是为民办实事考核,主要考核村(社区)年度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年底,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年度目标任务10方面考核内容及村(社区)年度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走准“程序步”,激励干事创业。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核组,对考核工作作出安排,组织考核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掌握考核及计分办法。考核组召开村(社区)考核大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监委会主任代表个人和班子公开述职,接受与会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其他村(社区)干部进行书面述职,接受评议。发放《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对村(社区)班子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村(社区)干部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测评。通过测评让班子和干部集体“赶考”、群众“监考”,推动作风转变,激励干事创业热情。

走好“结果步”,彰显激励导向。村(社区)班子考核结果与服务群众专项奖励经费挂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格次。对评为较差等次的村(社区)班子,由镇(街道)党(工)委列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考核为优秀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并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村(社区)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扣除第四季度绩效补贴的50%。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营造“追赶超越”浓厚氛围,激励村(社区)班子及干部履职尽责,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潼关县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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