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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243”工作法精准赋能综合考核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4-05-16 12:08 作者:孟美叶

咸阳市秦都区践行新发展理念,从指标设置、考核对象、结果运用等方面优化形成指标科学、标准明确、奖惩有力的“243”高质量综合考核工作机制,激励全区上下敢闯敢为、创新作为。

指标“两轨合并”,加强超前谋划。预设“考什么”,区考核办牵头,年初围绕全年经济发展任务、中心重点工作等,提炼本级层面必考内容先行部署,让全区上下始终保持工作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将考核文件出台前的“空档期”,变成争得指标先发优势的“黄金期”。深研“怎么考”,坚持“全面承接、逐条对照”的原则,全盘接收上级考核指标,征集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推动市、区两级指标衔接、融合、互补,实现“并轨”,凝聚引领高质量发展合力。

对象“四类分设”,考出优势特色。针对73家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接触群众方式和程度等,将被考核单位科学划分街办组、综合部门组、政府部门组、双管单位组四类,每组按照单位属性,赋值差异化指标权重,形成一个板块一套指标,进行差异化分组考评,按照每组30%的优秀比例进行同组竞争排名,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造成固定现象,结合平时考核加减分依据,经测算汇总形成一套可用、真实、客观的综合考评结果,激发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活力,充分展示干部好形象,考出发展好成绩。

结果“三个挂钩”,完善工作闭环。与等次评定挂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上调到30%。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与评先评优挂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优秀等次,在街办和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从本单位选拔补配,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与职务职级晋升挂钩,将考核结果计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供稿: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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