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淳化县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注重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严格程序标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注重实干实绩,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一是坚持以实干实绩选任干部。在县镇换届时,县委根据干部实绩调整一把手人选,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二是坚持基层一线选任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实践中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干部。今年以来,结合科级干部工作实绩纪实档案,新提拔干部中来自上述一线岗位的占比超过80%。三是坚持能上能下选任干部。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结合巡视巡察、年度考核、综合研判以及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少数担当精神不足、能力作风不适应岗位要求、长期工作打不开局面或难以胜任现职的干部,依规进行了岗位调整。
严格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公正公平。淳化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着力排除人情关系干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在干部动议环节,发现某单位正职与副职存在按规定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利于工作开展和避免潜在影响,及时对相关副职岗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每次抽调干部成立考察组时,若被考察人员与考核组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也相应进行调整,确保干部考察公正公平。此外,在酝酿讨论人选时,组织部门还全面考量领导班子成员间的过往共事经历、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团结协作的因素以及干部个人的相关任职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慎分析,力求班子结构最优、合力最强。
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一是坚持选拔任用过程民主。组织部门广泛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分析,以及班子成员对优化班子结构的意见,形成初步建议方案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县委集体讨论研究。二是坚持依法提名和民主协商。对于拟向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推荐的重要干部人选,事先向相关单位党组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召开由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的民主协商会,通报人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坚持与上级部门沟通意见。在任免管理权限内的重要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时,按照规定事先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或履行报批程序。四是坚持征求干部个人意愿。在干部调整过程中,注重与涉及调整的干部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听取其个人想法和意愿,体现组织关怀与尊重。
供稿:淳化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