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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一把手”离任交接制度化筑牢干部监督防线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5-10-27 10:45 作者:王龙飞

近年来,宝鸡市陈仓区将开展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作为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实践,制定出台《镇街、区级部门(单位)“一把手”离任交接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制度先行,规范交接程序。将离任交接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交接范围覆盖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区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常委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等关键岗位。在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干部变动后,及时向离任干部发出《离任交接通知》和《离任交接书》,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交接。交接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离任领导干部对交接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刚性约束。

细化交接内容,明确责任边界。《离任交接书》设置工作规划部署、机构编制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收入费用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经济纠纷及涉诉事项、问题整改及安全隐患、公物交接等九张专项交接表,形成全链条交接体系。特别是对重大经济事项、在建工程项目、未完结经济纠纷等关键内容,要求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确保重要工作无缝衔接、责任传递清晰明确。同时,同步明确离任与接任干部的权责划分,有效防范推诿扯皮和“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实效。将离任交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体系。对存在久拖不交情况的,视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对拒不办理交接事宜或弄虚作假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交接不清造成不良后果的,离任干部负同等责任。目前,通过在16个主要领导变动单位的实践,离任交接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供稿:宝鸡市陈仓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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